|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24日 05:0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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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提示投资者及时更正与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所载名称不相一致的基金账户户名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如您的基金账户户名与开户时使用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中载明的名称不相一致,请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办理基金账户户名更正手续,以免影响相关交易业务的正常进行。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或登陆本公司网站***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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