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04日 08:4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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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从2009年5月4日起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通过代销机构和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简称: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基金代码070017)。
一、适用投资者
本基金开办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适用个人投资者或/和机构投资者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二、办理场所
自2009年5月4日起,投资者可到相关代销机构的业务网点或通过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相应代销机构及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的有关规定。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一)通过相关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
以下基金代销机构开办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各家代销机构的每月固定扣款金额起点及其金额级差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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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家代销机构的具体定期定额申购费率请执行相应代销机构的规定。
(二)通过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
1、支持银行卡
可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银行卡包括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招商银行借记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广东发展银行理财通卡、中国银行广东分行借记卡。
2、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个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本基金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招商银行借记卡持有人申购本基金费率优惠为招募说明书公告相应费率的80%,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
3、金额限制
个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月固定扣款金额起点为500元人民币(含500元),如超过上述每月固定扣款金额起点,则其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金额不设金额级差。
四、交易确认
以投资者的实际扣款日(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本基金的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相关代销机构销售网点或者通过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查询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五、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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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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