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新趋势股票型基金(LOF)2009第一季度报告 |
|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22日 07:5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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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报告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7年1月29日至2009年3月31日) 注:本基金成立于2007年1月29日,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目前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已符合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公平交易相关制度及流程,并在交易系统中使用了公平交易这一缺省设置,在交易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平交易程序,以确保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暂无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其他投资组合,因此无法进行业绩比较。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异常交易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2009年一季度,A股市场延续了去年年底以来的反弹势头,上证指数上涨幅度30.34%,在全球主要股票市场中居于前列,反映了投资者对于中国经济能够在全球经济危机中率先复苏的良好预期。时间的推移使我们见证了国内外经济数据的逐渐改观。各国政府的非常规性拯救措施,以及充沛的流动性投放,则为股票市场的上涨提供了必要条件。我们认为,A股市场的本轮反弹是对上证指数6124点后矫枉过正的下跌行情的正常修复,体现了上市公司业绩回暖和估值提升的双重因素。尽管实体经济依然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但可以初步判断中国经济正在转危为机,逐步实现经济结构的转型。在这一过程中,替代能源等主题投资大行其道,实际上是对全球能源危机最终解决方案的深刻反映。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强有力的政策正在产生良好效果,1季度以来房地产和汽车销售的回暖仅是冰山一角,让我们依稀看到经济复苏的曙光。当然,与事物的一般发展规律类似,全球和中国的经济复苏之路也将曲折而漫长,投资者的情绪波动也将折射在股票价格上,体现脉冲式的涨跌互见格局。 本基金投研团队根据年初对年内经济形势和市场走势的较准确预判,在1季度的投资过程中通过对基金股票仓位和持股结构的及时调整,较好利用了市场阶段性的主题投资机会,阶段性超配电力设备、建材、新能源等行业的个股,实现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回报率28.35%。展望下一阶段的操作策略,我们认为,2008年经济断崖式下跌引发的投资者对经济危机的极度恐慌阶段已经过去,优质公司将能够在危机中不断崭露头角,以优良的业绩为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回报。自上而下的、灵活的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策略与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策略相结合将有助于带来超额收益。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的上市公司中兴通讯股份公司(中兴通讯,代码:000063)于2008年10月7日发布公告称: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于近日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财驻深监[2008]119号),表明该公司主要存在“报表编制、营业收入核算、个税返还手续费核算、成本费用核算、国债专项资金核算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六个方面的问题。该公告同时称:上述问题对该公司2007年末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07年度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公司在2008年度将对前述问题及时调账,落实整改。 尽管该公司在2008年度报告中未就账务调整中做出专门披露,但我们注意到该公司聘任的境内外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师认为,该公司的财务报表已经分别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香港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集团和公司200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0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基金投研团队认为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已经较为全面充分,该行政处罚事件对公司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 5.8.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5.8.3 其他资产构成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报告末本基金无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8.6其他需说明的重要事项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相关批准文件 2、《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4、《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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