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20日 07:4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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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方盛元基金在中国建设银行推出基金定投业务及参与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向投资人提供更好的理财服务,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09年3月23日起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开通本公司旗下基金: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端代码:202009,后端代码:202010)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相关基金合同规定的所有个人投资者。 二、办理方式 1、申请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中国建设银行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中国建设银行网点申请办理相关南方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国建设银行的相关规定。 三、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四、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与中国建设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投资金额,但每期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200元(含200元),并不设金额级差。 五、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1.投资者应遵循相关中国建设银行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 2.中国建设银行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3.投资者需指定相关中国建设银行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4.因投资者账户内资金余额不足,未能于约定扣款日进行足额扣款,则视作投资者放弃当月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扣款和申购,下月继续扣款。 六、申购费率 南方盛元基金参与中国建设银行推出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购费率八折优惠活动。凡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进行南方盛元基金(前端收费模式)定投申购交易的客户可享受定投申购费率8折优惠,若享受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基金合同条款中规定申购费等于或低于0.6%,则按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七、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本公告第五条规则确定的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八、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月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国建设银行的相关规定。 九、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建设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 2、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 网址:*** 十、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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