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04日 08:0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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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开办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自2009年3月5日起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开办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汇丰晋信2026基金",前端申购代码540004)和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基金",基金代码540005)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者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基金。农业银行在接受投资者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后,将根据投资者指定的日期从投资者签约的资金账户内自动扣划约定的款项用以申购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在开办该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该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同时自2009年3月5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投资者可在农业银行指定网点参加本公司旗下汇丰晋信2026基金和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基金定期定额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汇丰晋信2026基金和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二、定期定额优惠申购费率 自2009年3月5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投资者通过委托农业银行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汇丰晋信2026基金和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基金,享受前端申购费率8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注:本次定投业务优惠推广活动结束后,除非另行公告,汇丰晋信2026基金和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及计算方式与普通申购相同。汇丰晋信2026基金和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基金相关费率请详见上述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 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以通过农业银行的网上交易系统以及柜台系统现场委托办理定投业务。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汇丰晋信2026基金和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基金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农业银行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业务。 3、具体业务规则以汇丰晋信2026基金和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以及本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为准;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农业银行的相关规定。 五、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申请的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基金的开放日的交易时间相同,具体办理时间详见农业银行发布的公告。 六、申购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农业银行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2、农业银行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七、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到农业银行申请开办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本公司旗下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200 元,但如农业银行规定的最低定投申购金额高于200元的,则按照农业银行规定的金额执行。定投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八、交易确认 定期定额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每期实际扣款当日(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自T+2日起(含T+2日)到农业银行销售网点查询基金申购的确认情况。 投资者的资金账户余额不足则不扣款,请投资者遵循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于约定的每期扣款日前在账户内按约定存足资金,以保证业务申请的成功受理。 九、"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申请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申购日期、签约账户等事项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农业银行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 2、投资者若申请终止定投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农业银行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 十、 其它 1、对通过定投业务申购并确认成功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办理赎回业务。 2、定投业务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未知价"是指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投申购业务后,以实际扣款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十一、重要提示 若投资者申请办理定投业务时汇丰晋信2026基金和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基金处于暂停申购状态,本公司将不接受上述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请。对于销售机构已受理、并提交到注册登记机构的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以确认失败处理。 十二、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十三、业务咨询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9998,网址:*** 2、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5(全国),网址: ***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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