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24日 07:2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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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公告
《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8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根据《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定于2009年2月27日开始办理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519989)的基金份额日常赎回业务。现就本基金有关赎回业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的时间 本基金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本公司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二、赎回份额限制 场外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场内赎回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0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导致每个交易帐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时,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三、赎回费率 四、基金销售机构 3、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开放式基金相关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五、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或登陆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基金相关事宜。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风险提示:本公司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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