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1月07日 04:2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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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证监会[2008]38号文")的有关规定,自2008年9月16日起,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对旗下广发聚丰基金持有的"盐湖钾肥(000792)"股票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 2009年1月5日,该股票当日收盘价低于使用"指数收益法"算出的价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和证监会[2008]38号文的相关规定,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该股票当日收盘价更能反映其公允价值。因此,公司决定自2009年1月5日起对广发聚丰基金持有的盐湖钾肥股票,恢复按估值日收盘价进行估值。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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