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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正式发布公募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来源:证券时报网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1日 15:35 作者:

  证监会:四方面规范私募基金销售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1日表示,《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在私募基金募集销售方面,一是不得通过公众媒体传播形式或者通过讲座、报告会和张贴布告、发送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私募基金;二是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收益;三是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提出要求;四是要求投资者确保资金来源合法,不得汇集他人资金。

  证监会:四方面扶持创业投资基金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1日表示,《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在监督管理方面,规定了证监会与派出机构的统计监测职责,明确了差异化监管的要求,可以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

  为了突出强调扶持创业基金,办法从四方面进行明确,一是参照国际通行定义,对创业投资基金的概念做了界定,二是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中小微企业,三是明确了基金业协会差异服务,四是明确证监会对创业投资基金的差异化管理。

  证监会:券商基金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也适用私募办法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7月11日表示,证监会就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将三类基金(私募证券投资者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以及市场上以红酒、艺术品等为投资对象的其他私募基金纳入规范范围。除契约型私募基金以外,公司型私募基金也在规范范围。

  办法还明确,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也适用本办法。

  证监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投资单只私募不低100万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1日表示,《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合格投资者,必须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单只私募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个人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得于50万元,考虑到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机构投资者,均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能力,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对其也充分了解,均为视为合格投资者。

  证监会:正式发布公募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1日表示,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实施规定》,自2014年8月8日施行,作为新的基金法的配套法规,《规定》是基金募集、申购、赎回、收益、分配普遍遵守的业务规范。

  证监会:公募基金运作办法重点修改四个方面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1日表示,证监会今日修订《关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极其实施规定》,自2014年8月8日起实施。

  办法重点吸纳修改了四个方面:一是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二是准确把握新《基金法》对公募基金注册制的精神实质,三是进一步规范基金运作,防范系统性风险,四是进一步拓宽行业创新空间。

  证监会:四方面落实基金注册制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1日表示,按照新基金法的要求,将公募基金审查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是此次《关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实施规定》的主要亮点,结合运作办法的规定,证监会主要从以下方面落实基金注册制。

  一是调整监管理念,将产品审查转向以保护投资者为导向,以信披为中心,注册审查以风险合规为基础,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强调市场主体归位尽责,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原则,

  二是调整监管方式,减少对微观活动的干预,释放市场主体的市场活力,不限制产品发行数量,不人为调控审查节奏,不干预产品发行时间,

  三是优化许可程序,建立标准明确,运作规范的公募基金注册审查制度,建立产品电子审查体系,提高审查效率,对成熟产品实行20个工作日完成审查的简易程序,及时向市场公示审查标准和审查结果。

  四是加强事中时候监管,实行放而不乱的新机制,辅以风险为导向的现场检查,建立注册许可与日常监管的联动机制,

  邓舸表示,以上监管思路与措施,将落实运作办法修订和后续的工作中。

  证监会:就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1日表示,证监会就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共十章41条,分为总则、登记备案、合格投资者、投资运作、行业自律、监督管理等。

  证监会:已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规模达1.98万亿元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7月11日表示,截至7月4日,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最新情况如下:总共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3563家,管理基金5232至,管理规模1.98万亿元。

  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人1036家,管理基金1903只,管理资金规模0.27万亿元;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2080家,管理规模2688只,管理规模1.51万亿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421家,管理基金604至,管理规模0.18万亿元。其他类型基金管理人26家,管理基金37只,管理规模150亿元。

  证监会:正在研究起草期货行业创新发展意见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1日表示,期货公司的合规状况显著提升,期货公司业务范围也拓宽,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相继推出,初步改变了过去单一的经纪模式,期货发展已经具备良好的基础,为了推动期货行业的创新发展,证监会正在研究起草行业创新发展意见,并将在广泛征求意见后正式发布。

  证监会:海通证券并不持有支付牌照

  针对媒体报道的海通证券已获得支付牌照一事,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1日表示,证监会关注到相关报道,上述报道与事实不符,海通证券的有关做法是证券公司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客户利用第三方机构的支付功能进行管理,媒体提到的资金归集,是客户将存放的资金转入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管理,海通证券并不持有支付牌照。

  证监会:进一步推动扩大QFII和RQFII的规模

  有媒体提到近期德国和韩国各获得800亿的RQFII额度,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7月11日表示,近期相关部门对RQFII的程序进行了简化,证监会对此表示积极欢迎。

  下一步,将进一步推动扩大QFII和RQFII的规模,引入更多长期资金,扩大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