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6月20日讯 今日,由中国基金报主办的“首届中国机构投资者峰会暨财富管理国际论坛”在深圳举行。中国基金业协会会长孙杰、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部主任詹余引、万向控股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肖风、阳光资产管理董事长兼总裁王德晓、MSCI亚太区总裁Christopher Ryan出席论坛并做主题发言。围绕“混业冲击与大资管格局重构”主题,大佬们共同梳理中国资产管理业发展问题及前景。

中国基金业协会会长孙杰
资本市场林林总总的问题、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最核心的有一个共性的东西是契约,从远距离交易最后发展成为标准化的交易,每一种都是契约。但是在资产管理行业不尽然,诚信有时候不能涵盖基金行业、资产管理行业的全部。所以资产管理行业要超越诚信,这是一种广泛的理解(不全)。
资产管理受托人义务是建立在衡平法基础上的一种更高层次上的交易,原因就是在资产管理行业第三方资产,英国法律非常明确的说把自己的利益置于客户利益之下。衡平法是弥补了一般缔约关系、契约关系的补充。必须要进行约束,置于所有资产利益者之下。
建立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发展环境,与规范从业人员行为是并行不悖的,是同样重要的,符合市场投资者的利益,把一个行业用“四害”这样摸黑的话不符合这个行业发展的要求。美国47%-49%的家庭把资金交给了公募基金,用了公募基金理财,大量的养老资金进入了公募基金,这个行业应该是受人尊重的行业,应该是受人尊重的一个队伍,要严格区别个别人的问题和行业的形象。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有这方面的问题,除了香港以外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用四害的形象来描述一个行业。这样一个行业将来是为老百姓服务的,拿一千块钱到金融市场去买,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银行产品都买不到,只能买公募基金。
对于受托人犯了道德的错误乃至触犯刑法的现象得不到很好解决,有三方面的原因:第一,过去我们学习的是舶来品,学的不到位,我们学的怎么融资、学的怎么建立制度、怎么建立公司、怎么建立一整套设备IT,但是更深层次的东西我们没有进一步深入了解,我们经常学东西学歪了,当年券商挪用保证金问题一不留神走到错误的地方学了一个错误的东西,不够完善;第二,中国的文化在这方面是很薄弱的,没有得到接受。第三,立法,老基金法是专家立法,这好像是厉以宁牵头做主导的,是专家立法,当时还说这是第一个专家立法,但是到后来不断地磨又加入了很多方面,以后又进行了修改,修改以后很多精力都放在具体的分工,行政方面和市场人事的资金的关注得到充分的反应。但是我觉得有一个小的缺憾,修改的基金法反过来从法理层面、从历史角度再回顾一下恐怕更好。所以我们花好多精力谈行政的观点,反映市场人事的观点,市场人事的观点大量时间结晶都聚集了,但是回过头来看从法理、从理论上再拔高可能会更好一些,可以使法律更完善,可以使中国实践跟外国经验更好的结合。
从经济学意义、市场发展来说,未来人才流动是人与资本的最佳配置。但是从法律、契约及受托人角度上来看,人才流失是在法律承诺上有一个很大的失约。
对人才流失的问题,需要有一个平衡的看法,不能简单说人才流失是市场配置最佳的。从法学角度、契约角度来看,人才过快流失一定是不合理的。所以希望能保持一种平衡,既要有人才流动,也要保持原来企业的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