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12月13日讯 财通基金近日公告称,根据基金部《关于在大陆工作生活的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开立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该公司决定自2013年12月12日起接受在大陆生活的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开立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及其交易账户的申请。
公告陈,投资者可以使用境外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护照或者身份证明,有效商业登记证明文件,有境外其他国家、地区永久居留签证的中国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要求为准)开立基金账户,并可进行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基金投资。(全景网/基金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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