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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新规打开"淘新"基金收益空间 "打新"将唱主角
来源:众禄基金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0日 10:31 作者:崔晓军

  中国证券市场存在“打新”的传统,新股上市之后普遍会遭遇“爆炒”,从而给那些获配新股的机构资金带来较高的溢价收益。个人投资者由于资金量有限以及发行体制的约束,很难通过参与网下新股申购,来获得相对稳定的低风险收益。通过持有“新股申购”理财产品间接参与“打新”,成为一种比较简单、现实的替代选择。

  “新股申购”理财产品指有资格参与新股发行询价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登记备案的证券投资产品。“新股申购”理财产品不承诺保本,其募集的资金用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并于在新股上市后的一定期限内在二级市场抛出,“新股申购”理财产品的本金相对比较安全。

  目前市场上也有一些以“打新”为卖点的理财产品,其发行主体涉及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由于新股发行过去经常出现间断,此类理财产品的投资策略很难得到有效施展,一般是“打新”与其他策略交叉使用。以债券投资基金为例,新股申购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20%。部分证券公司设计的产品也会明确提出,除进行新股申购外,还会积极参与定向增发、大宗交易、分级基金套利、固定收益产品投资等,其风险收益特征也并不是十分的清晰。“打新”对产品收益的贡献也不明显。“打新”在某种程度上成为销售层面的一种概念。纯粹的、真正面向个人投资者的新股申购理财产品还具有一定的稀缺性。不过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公布之后,以“打新”为主要投资策略的基金产品已经成为部分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产品创新的着力点。

  众禄基金研究中心认为:以“打新”为主要投资策略的基金产品未来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发行新规”客观上也有助于产品收益空间的拓展,这必定会丰富个人投资者的投资选择,由于其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也能够增强投资组合收益的稳健性。

  一、“打新”策略或更加纯粹。过去以“打新”为卖点的理财产品,投资策略很难得到有效施展,“打新”对产品收益的贡献也不明显。这很大程度上归根于过去新股发行经常出现的非正常间断。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公布之后,以“打新”为主要投资策略的基金产品面临很好的发展潜力:(1)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资本市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提出了关于“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要求,未来新股发行的行政色彩将逐步消除,发行节奏会更加市场化,发行流程的简化可能增加新股上市的数量,“打新”可以成为一种可持续的投资策略。(2)《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网下配售的股票中至少40%应优先向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配售。保障了证券投资基金和社保基金的主体配售地位。且在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机制下,作为机构投资者的主体,公募基金无疑成为各大主承销商优先选择的对象。证券投资基金中标、配售的概率大为提高。

  二、定价水平降低、提高网下配售收益。本次新股发行改革,有利于促进新股合理定价,降低新股定价水平,提高新股上市收益:(1)把减持行为与发行价挂钩,限制发行人定高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2)采取措施约束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报高价。“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预先剔除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申购量不得低于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协商确定发行价格。被剔除的申购份额不得参与网下配售”。改革措施对于发行抑价更强,从而使得新股上市后会有持续较好的表现,显然有助于提高打新收益。

  三、新股质地提升,降低持有风险。新股发行改革强化了股票发行过程的信息披露要求,对破净、业绩变脸的处罚力度也明显加大。如发行人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或上市当年即亏损的,中国证监会将自确认之日起即暂不受理相关保荐机构推荐的发行申请,并移交稽查部门查处。有利于保提高新股发行的质地,降低持有风险。

    众禄基金研究中心认为,在目前的新股发行规则下,以“打新”为主要投资策略的基金产品的发行将丰富个人投资者的投资选择,帮助更多中小投资者提升打新收益。


原标题:发行新规打开"淘新"基金收益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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