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10月12日 07:57 |
作者: |
涂艳 |
| |
⊙记者 涂艳 ○编辑 张亦文 业内最大基金公司的股权问题再次引来各方关注,昨日中信证券公告,先前未完成转让的两份10%的华夏基金股权已于11日在北金所开始第二轮挂牌。 10月11日,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网站系统故障,但据该项目负责人付女士证实,中信证券即日起挂牌华夏基金剩余2份10%的股权,分别作价16亿元,挂牌终止日为11月7日。 与今年7月4日首次挂牌时的转让要求不同,此次两份10%的股权对受让方“实缴注册资本和2010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条件被取消。 首轮挂牌时,中信证券将51%的股权分别化作11%、10%、10%、10%和10%五份分别单独挂牌。除了所有受让方都必须满足注册资本和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硬性要求外,中信证券对受让方还分别提出了不同的门槛。 其中,唯一一份“11%”的股权和一份“10%”的股权,受让方必须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还有两份“10%”的股权的受让方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非金融机构),余下10%股权受让方则仅需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公司股东的条件。 8月中旬,其中三份股权达成转让意向并公告,其中南方工业资产管理公司以底价17.6亿元中标11%的股权;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以16亿元底价中标一份10%的股权;而加拿大鲍尔集团作为此次接盘华夏基金股权中的唯一一家外资机构,也拿走了其中10%的股权,条件最宽松的一份10%股权也最终名花有主。 在此前的第一轮挂牌终止日前,转让方中信证券主动撤下了其中两份“10%”股权的挂牌,而根据已经确定的受让方推论,本轮转让的股权极可能就是被要求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非金融机构)两份10%股权,但关键的是,注册资本金和净资产10亿元的要求未被再提及。 根据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试行)》规定,北金所在确认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记者致电北金所工作人员得知,此前包括南方工业资产管理公司在内的三家受让方和中信证券的签约已经在日程之中,预计近期前三份股权将先行达成转让协议。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