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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基金“硕鼠”移交证监会稽查部门 或追究刑责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09年11月18日 08:09 作者 陆媛;朱李
    依据调查结果或追究刑责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昨日对CBN表示,深圳三位基金经理涉嫌利用非公开信息买卖股票一案目前已移交证监会稽查部门调查。目前《刑法修正案(七)》已经生效,此次涉案的基金经理是否会受刑事处罚要依调查结果而定。
  该位负责人是在昨日举行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回答CBN的提问时作上述表示的。
  此前,上投摩根和南方基金前基金经理唐建和王黎敏案先后被查处。去年4月21日,证监会取消了两人的基金从业资格,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并各处罚款50万元,并对唐建实施终身市场禁入,对王黎敏实施7年市场禁入。而在今年9月证监会处罚的“张野老鼠仓案”中,由于案发时间刚好在《刑法修正案(七)》生效之前,使得涉案基金经理张野也没被追究刑事责任。
  该负责人称,《刑法修正案(七)》已经生效。对深圳涂强等三位基金经理如何处理要看调查的具体结果如何。
  对于此案的进展,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案件已移交证监会专门的稽查部门审理,他对案件的具体处理情况并不清楚。业内人士介绍说,之后涂强等人会依审理结果被交由行政部门处罚或移交司法部门起诉。
  上述负责人介绍说,对于基金行业的老鼠仓问题,监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抓得很紧,还对如何防范进行过研讨。前期部分上海基金公司推荐了一些这方面的经验,比如在交易时间将所有与投资交易相关人员的手机集中放进透明格子箱内,公司管理人员通过摄像头监控可清楚看出谁的手机没有上交。
  据了解,在10月底召开的全国基金业第32次联席会议上,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强调说,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触犯“老鼠仓”、非公平交易和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这三条底线。此后,各地证监局均对辖区内的基金公司加大了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的力度,而基金公司也都依据监管部门的要求陆续对公司内部的投研管理等工作进行了整顿。例如本月初上海证监局召开了督察长联席会议,明确要求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交易员、投资总监、分管投资副总、交易监控人员等能够查看投资交易委托及成交实时信息的人员必须在交易时间上交手机统一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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