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26日 10:05 |
作者: |
李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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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彬 异常外汇资金通过个人渠道流入流出的办法将不再畅通。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实行了针对性管理,防范异常资金通过个人渠道流出入。
外汇局规定,对具有分拆特征的个人购、结汇行为,银行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予办理、进行真实性审核或按要求上报外汇局等三类方式处理;明确要求个人大额外币现钞结汇应审核外币现钞来源证明;明确个人办理经常项目下除贸易以外的其他项目购汇,应使用人民币现钞、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人民币账户或银行卡内的资金。
此外,外汇局还明确了对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的处罚依据,并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机构纳入管辖范围。而11月初,外汇局刚刚宣布扩大特许业务试点,这类机构未来将承担更多的个人结售汇服务。
外汇局一位人士表示,自2007年2月对个人外汇实行等值5万美元的年度总额管理政策以来,较好地满足了个人在办理留学、旅游、劳务、赡家、咨询等方面的购、结汇需求,但也发现部分个人通过将大额外汇资金拆分为较小金额等方式规避相关管理政策,从而扰乱了正常的个人外汇管理秩序。
业内人士认为,新规定进一步完善了现行个人外汇管理政策,有利于遏制异常外汇资金利用个人渠道流出入,打击外汇黑市和地下钱庄,维护规范有序的外汇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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