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西部证券投资顾问报告与天相投资报告高度相似来源:长江商报 |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0日 10:52 | 作者:
现在网消息5月18日,知情人士给记者提供的资料显示,自2011年初起,西部证券有部分以投资顾问名义发布的研究报告与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下称天相投资)的投研报告存在高度相似。 具体表现为,西部证券在投资顾问报告中的题目、目录、摘要、正文等方面完全复制天相投资同类报告,仅报告最后以西部证券投资顾问名义署名。 上述人士所指的报告包括西部证券投资顾问今年1月11日、12日、13日及3月31日所撰写《西部证券投资快报》与同日《天相投资每日投资快报》存在绝大部分文字表述内容雷同,两者在报告版式、结构、目录、主体内容方面高度相似。仅在报告首页市场数据表格处做一调整,另外将作者及出处做改动。 此外,西部证券于今年1月13日所撰写《西部每日要闻》与同日《天相每日要闻》亦存在上述同样问题。 北京某证券公司人士表示,券商于2010年下半年才开始着手准备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由于时间尚短,许多相关事宜还在准备当中,并不完善。因而出现“抄袭和雷同”现象也并不意外。 为此,2010年10月12日,中国证监会曾发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下称《规定》),对证券投资咨询相关业务予以规范。 《规定》第十八条要求,证券投资顾问依据本公司或者其他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证券研究报告作出投资建议的,应当向客户说明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人、发布日期。 上述西部证券投资顾问报告的免责声明中注明,投资顾问产品中信息均来自于已公开信息,力求引用资料和数据的客观与公正,但不对所引用资料和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保证。 但上述券商人士仍表示,投资顾问服务对象主要是客户,所以经常借用分析师的研究成果或报告。但正常情况下要告知客户这是出自哪家机构的观点。但如果不告知客户观点出处,而当成自己的观点用,那就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了。 据证券市场周刊 证监会发通知 严控券商研究报告 近日,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收到一份来自证监会系统的通知文件。 通知要求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进一步完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相关的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核制度与流程,加强内部培训和教育,确保证券研究报告制作与发布、利益冲突防范等各方面合法合规,提高证券研究报告的质量。 此前,由于部分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在发布研究报告时存在未注明相关信息来源、未对重要信息审慎核实以及盈利预测、估值不审慎等问题,在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核方面也存在缺陷,甚至引起市场波动和投资者与媒体的质疑,造成不良影响。 通知要求,证券分析师在制作证券研究报告时,应对其内容和观点负责,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和审慎原则使用各种信息,形成合理判断。券商应进一步完善与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相关的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并加强监控。 通知特别指出,证券分析师应在证券研究报告中对事实陈述和分析判断进行合理区分;对引用的各类外部信息和资料应充分说明其来源;在说明信息来源时不得简单以“公开信息”、“网络媒体”、“××证券公司研究所整理”等方式含糊描述。 据中国经营网 文档附件:
相关阅读:
相关推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