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钢涉民生银行3800万元诉讼案
来源:金银岛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9日 10:06 作者:王永乐

  金银岛消息 5月7日,山东钢铁发布有关诉讼的公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下称无锡民生)诉讼请求山东钢铁在偿付3859.8万元案件中承担连带责任。

  2012年8月13日,无锡市元行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元行)因经营所需与无锡民生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约定由无锡民生在2012年8月13日至2013年8月13日期间向元行授予1.5亿元的最高授信额度。

  为保障《综合授信合同》及其具体业务合同的履行,元行及山东钢铁子公司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下称济钢)于2012年8月13日与无锡民生签订《动产融资差额回购协议》,约定由无锡民生在融资授信额度内向元行提供融资,济钢根据协议按无锡民生指令进行发货并在融资到期时对所收到的货款与发货金额之间的差额向无锡民生退款。

  2013年5月22日,元行与无锡民生签订《银行承兑协议》,由无锡民生开出8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并交付给济钢,由元行提供保证金4140.2万元,到期日为2013年11月22日。因元行到期未能缴存票款,故该笔银行承兑汇票已由无锡民生垫付3859.8万元。

  公司表示,因案件尚未审结,目前暂时无法判断是否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在国家紧缩银根的背景下,济钢大力开展了厂商银、厂商贷、厂厂银等产业链融资业务,为信誉好、有实力的优质客户提供融资服务,曾经既缓解了客户的资金压力,也稳定了济钢的销售渠道,维护了资金链的高效运转。然而,这些融资模式,也为济钢埋下了数亿元贷款代偿风险。钢材价格暴跌后,风险正逐步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