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6月7日综合讯,证监会7日宣布,将公布新一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包括五大方向。部分重点改革措施包括:申报即预披露、发行前可发债、引入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机制、发审会前启动对相关中介机构底稿的抽查工作。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方案征求意见到21日结束,结束后监管部门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修订并正式发布。方案正式发布后,在审企业已完成审核进程,并且符合新的发行改革方案内容要求的,就具备了给予核准批文的条件。
证监会公布新一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 包括5大方向
据21世纪网消息,证监会7日宣布,将公布新一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包括五大方向。部分重点改革措施包括:申报即预披露、发行前可发债、引入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机制、发审会前启动对相关中介机构底稿的抽查工作。
证监会:拟IPO企业招股书预披露拟实行受理即披露
中国证券网消息,根据证监会7日公布的新一阶段新股发行改革方案,拟IPO企业招股书预披露时间进一步提前,实行“受理即披露”,同时发行人及中介机构从披露之日起就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负责。
证监会就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征求意见6月21日结束
证监会发言人7日下午表示,证监会就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正式对外征求意见。据证券时报记者获悉,6月21日征求意见结束。
证监会:拟允许IPO排队企业申请先行发行公司债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7日表示,按照新发布的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有关意见(征求意见稿),已被证监会受理的IPO在审企业,可以申请先行发行公司债。
证监会:新股发行网下配售拟向社保公募倾斜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7日介绍,新发布的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有关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新股发行网下配售将优先满足社保、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要求。
证监会:IPO预批露提前到发行申请申报稿正式受理起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7日表示,新股发行改革方案对外征求意见。内容包括,预批露提前到发行申请申报稿正式受理起,鼓励股债结合的方式等。
证监会:主动申请终止审查企业1年内若再申请仍需自查
中国证券网消息,证监会新闻发言人7日表示,对于专项检查工作中主动申请终止审查的企业,为避免发行人及中介机构通过撤单规避义务,对于提交终止申请的162家企业,自其终止审查之日起,1年内若再提出申请,还需按照此次专项检查有关要求履行自查义务,IPO申报材料(行情 专区)须与自查报告同时提交,证监会将按照此次专项检查方式进行抽查。
证监会拟规定发行人IPO预披露后财务数据不得随意更改
证监会7日发布推进新股发行改革有关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预披露后,发行人申请材料财务数据不得随意更改。
证监会:第二批IPO排队企业抽查将从12家中选取10家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7日介绍,IPO排队企业第二批企业抽取范围为2013年4月以来提交自查报告的企业,在截止日期前,共有12家企业提交了自查报告,因此第二批排队企业的选取工作将从12家企业中抽取10家。(中证网)
证监会:专项检查以来共268家企业提交终止审查申请
证监会发言人7日下午介绍,截至5月31日,IPO在审企业财务专项检查的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自查工作已完成,首批30家批企业的现场检查也已基本完成。
4月至5月底,证监会共收到106家企业提交终止审查申请,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分别28家、50家、28家,加上3月31前提交终止申请的162企业,专项检查以来共268家企业提交终止申请。3月后申请中止审查的共12家企业,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分别为3家、6家、3家。
证监会就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正式征求意见
中国证券网消息,证监会发言人7日下午表示,证监会就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正式对外征求意见。(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拟进一步提前招股说明书披露时间节点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7日介绍,拟进一步提前招股说明书披露时间节点。
证监会:拟强化新股配售过程的信息披露要求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7日表示,证监会拟强化新股配售过程的信息披露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