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有金属价值重估机遇开启,如何布局?稀有金属ETF平安今日发行

  2026年开年以来,全球“HALO”(重资产、低淘汰率)交易逻辑持续强化。在全球产业链重构与能源转型的宏大叙事下,稀有金属正从传统的周期品跃升为大国博弈的战略筹码与新兴产业的“新血液”。

  近期,稀有金属的供需格局持续缩紧。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以及新能源、AI算力、人形机器人等下游需求的爆发式增长,稀有金属板块正成为市场关注的方向之一。在此背景下,平安基金旗下平安中证稀有金属主题ETF(场内简称:稀有金属ETF平安,认购代码:561393)将于6月29日正式发行,为投资者提供一键布局中国优质战略资源的高效工具。

  聚焦双核心龙头,捕捉上涨行情

  平安中证稀有金属主题ETF所跟踪的中证稀有金属主题指数(930632.CSI),该指数选取不超过 50 家业务涉及稀有金属采矿、冶炼和加 工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具备“锂和稀土含量高、成份股集中、估值具备安全边际、弹性更优”四大特点。

  从申万三级行业来看,中证稀有金属主题指数精准聚焦锂、稀土、钨、钴等稀有金属等领域,不含受避险情绪驱动的贵金属(如黄金)及易受宏观波动影响的工业金属(如铝)。锂和稀土行业权重合计超29%,纯度更高、成长性更突出。锂作为“白色石油”,是新能源汽车与储能产业的核心原材料;稀土则是国防军工、机器人等高端制造的必需品,精准卡位新质生产力核心环节。

  此外,成份股分布相对集中。指数前十大成份股囊括洛阳钼业、北方稀土、盐湖股份、华友钴业等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合计占比约55.58%。估值方面,Wind数据显示,截至6月12日,中证稀有金属主题指数的估值处于近5年的56%分位,位于中位数水平,向下的空间有限,向上的弹性可期。

  更重要的是,该指数进攻性强、弹性大,呈现显著周期特征。在顺周期上行阶段,中证稀有金属指数展现出显著的业绩弹性,能更高效地捕捉板块上行带来的上涨行情。Wind数据显示,截至6月15日,近十年中证稀有金属指数涨幅达到155.58%,跑赢沪深300指数及中证有色金属指数、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指数等同类指数。

  三重逻辑共振,配置价值凸显

  当下时点,投资于稀有金属,本质上是投资于人类文明向清洁能源、向数字智能进化的不可逆进程。平安中证稀有金属ETF拟任基金经理白圭尧认为,稀有金属板块正迎来供给刚性、需求刚性、战略溢价三重因素共振。

  供给端来看,各国通过产业政策、资源并购与国际合作强化供应链控制,开采审批趋严,供给增量受限。《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于2026年6月15日正式施行,市场预期稀土等关键矿产的供给将受到更严格的约束。

  从需求端来看,新能源、AI算力、机器人等多场景拉动,需求有望高增。具体而言,新能源汽车用铜量和稀土永磁用量显著高于传统燃油车,储能推动锂消费增长,AI服务器和机器人拉动稀土磁材需求;钴、钨、钛、锗等分别受益于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硬质合金、航空航天、半导体等下游应用。

  更深层的逻辑是,稀有金属正从“周期商品”向“战略资产”切换,具备战略溢价。当前全球面临地缘风险与供应链重构,各国战略博弈加剧抬升资源溢价,考虑到地缘溢价、政策收紧与供需缺口,稀有金属战略价值与经济价值或将持续凸显。

  展望未来,稀有金属作为支撑高端制造与绿色能源转型的基石,其战略价值与经济价值将持续凸显。稀有金属ETF平安的发行,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低成本、高效率、高纯度的投资工具。 6月29日,稀有金属ETF平安(认购代码:561393)正式发行,诚邀投资者共同把握战略资源价值重估的时代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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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费用说明:本基金认购费(份额S):S<100万份,认购费率为0.30%;S>100万份,每笔1000元。本基金管理费率0.50%/年,托管费率0.10%/年。(1)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2)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本基金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30%的标准收取佣金。(3)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风险提示:材料中提及个股仅作指数成份股展示,不构成投资推荐或建议。本产品风险等级:R3(中风险),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本基金跟踪中证稀有金属主题指数(代码:930632.CS),指数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和计算,所有权归中证指数公司,中证指数公司不保证指数计算的准确性,也不因此对任何人负责。我国基金运作时间短,不能反映股市发展的所有阶段,基金管理人和股东实行业务隔离制度,股东并不直接参与基金财产的投资运作。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不保证本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相关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对销售费用进行优惠,具体请以基金管理人或者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本产品由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与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投资和兑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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