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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刚:农民工工作架构“升级”意义重大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5日 09:40 作者: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文通知,成立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由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任组长,成员由29个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30位部门领导组成。同时,此前作为农民工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 (总召集人为时任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宣布撤销。

  与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相比,新成立的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无论是组织架构还是人员组成,都较前者进行了“升级”,彰显出中央政府对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高度重视。

  为什么要将现在的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升级?这一举措背后隐含着怎样的政治意义?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设定有四个方面,一是组织拟订和审议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二是组织推动农民工工作;三是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四是统筹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从这样的职能设定上不难看出,中央政府已经意识到,虽然每年都将“三农”问题放在党和国家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上,但与之相比,对农民工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或者说,在当前的发展阶段,农民工工作已经积累了许多亟须改善和解决的问题。

  得出这样的结论,可以从国家统计局5月末发布的《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中找到证据。到2012年,我国农民工总量达26261万人,其中男性农民工占66.4%,女性占33.6%;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平均年龄为37.3岁;农民工以初中文化程度为主,青年农民工和外出农民工文化程度相对较高。

  近3亿进城的农民工,青壮年男性占了近七成,有一定的文化程度。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随着这些进城农民工眼界的逐渐开放,他们对城市生活的向往越来越强烈,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也越来越强烈。但现实是,整个社会还没有与之相匹配的制度设计和法律环境。

  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2012年末,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只有2290元;在住房方面,以受雇形式从业的农民工,在单位宿舍中居住的占32.3%,在工地或工棚居住的占10.4%,在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6.1%,与他人合租住房的占19.7%,独立租赁住房的占13.5%,有13.8%的外出农民工在乡镇以外从业但每天回家居住,仅有0.6%的外出农民工在务工地自购房;在劳动保障方面,外出受雇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只有43.9%,雇主或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比例只有14.3%、24%、16.9%、8.4%和6.1%。

  这些冰冷的数字只是证明了一个事实,近3亿农民工离开了土地,他们已经触摸到了城市生活,但却总是没有办法融入进来,徘徊在城市的边缘。他们是城市建设和生活的参与者,但同时又在城市生活权益上缺失。

  从国家统计局发布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到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前后还不到一个月时间,说明中央政府对当前农民工生活生存现状的高度关注和重视——缺少了农民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不会完整,缺少了农民工,新型城镇化建设就无法成功。从这个角度看,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的升级,其政治意义就显得十分重大:近3亿的农民工,既是新型城镇化坚实的建设力量,也是社会发展中形成的新的重要阶层,解决这个有庞大人口基数层面的发展与稳定问题,同样也是保障未来中国社会发展与稳定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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