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菲娜:构建开放经济新体系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4日 09:12 作者:朱菲娜

  国务院副总理汪洋9月8日在厦门主持召开跨国公司代表座谈会时强调,中国将以落实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共识和刚刚发布的 《全球投资指导原则》为契机,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完善外商投资政策,依法维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推进跨境投资合作迈上新台阶。

  “中国过去30多年的发展得益于对外开放”,汪洋指出,未来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仍然要坚定不移扩大开放。实际上,1978年以来的中国发展过程,就是一个不断深化改革开放、不断探索前进的过程。过去30多年,中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基本经验就是改革开放。

  近期,我国吸收外资规模总体呈稳步上扬趋势。2015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7813.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4%。“十二五”期间吸收外资规模比“十一五”期间扩大了30%。联合国贸发会议调查显示,2016年和2017年中国继续被列为最具前景的投资目的国首位。

  然而近一段时期,国内外一些人产生了疑虑:中国能否把改革开放推进下去?对此,习近平主席在二十国集团工商峰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向全世界发出了鲜明信号:中国将继续高举改革开放的旗帜。习主席指出,全球经济单纯依靠财政和货币政策的老路是走不通的,应该通过创新开辟世界经济的新一轮增长和繁荣,并要扭转全球贸易增长的下滑趋势。因此,G20决心重振国际贸易和投资这两大引擎,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

  此前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的公开言论已经透露出这一讯息,中国将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进各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大幅削减对外资的限制性措施,不断完善投资环境。王受文指出,教育、金融、文化和制造业领域将放宽对外资的准入限制,特别是在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已经经过压力测试的领域,将研究在全国范围推行“负面清单”制度。

  在本月初,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外资企业法等4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决议,为我国对外商投资全面实行“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奠定法律基础,是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有助于提升我国的外资开放度、透明度和监管水平。

  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唐文弘具体解读认为,草案通过后,我国的开放度更高,外商投资便利化程度也会大幅提升,还将实现在全国推广“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释放新的制度红利。

  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对外开放的层次进一步提升,动力更加强劲,蕴藏的机遇更加广阔。“十三五”期间,我国对外开放和扩大利用外资进入新阶段,必将给世界各国企业带来更多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