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印发水利工程建设运营PPP试点方案
来源:证券时报网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5日 11:38 作者:

  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等三部门5月25日印发《国家层面联系的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第一批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大项目投资支持力度、创新项目产品定价机制等试点支持政策。

  方案明确,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对于试点项目,有关部门和地 方要开辟绿色通道 , 加强对项目投资经营主体编制报批的前期工作文件 , 特别是重大问题论证 、 征地移民 、 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协 调指导 , 帮助投资经营主体尽快完成前期工作文件编报, 优先审查审批 , 提高工作效率 。 对尚未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试点项目, 应在可研报告中明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运营的总体考虑和基本方式,提出项目法人组建方案。

  加大项目投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中央投资及相关资金渠道 , 加大对试点项目的支持力度 , 并优先安排年度投资计划 。 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为试点项目提供融资 、 保险等金融服务 。

  创新项目产品定价机制。社会资本参与的重大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原则上由市场形成 , 供用水双方应协商确定供水价格 及调整程序和方式 , 推动落实供用水协议, 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的重要内容。

  方案指出,第一批试点的12个项目中,对于已基本明确投资者的项目 , 应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运营进程 , 尽快形成示范效应 ; 对于尚未确定投资者的项目, 应创造条件进一步落实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及营运。 试点主要内容包括: 

  探索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 机制 , 鼓励社 会资本以特许经营 、 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运营,总结不同 类型 项目适宜的投融资模式。

  探索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 商 等方式,公平公正公开选择投资经营主体,积极引入信誉好 、 有实力、管理能力强的投资主体参与试点项目建设运营。

  探索完善政府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运营的投资 、 产品定价 、 财政补贴 、 金融支持等政策 , 为投资者 获得合理回报积极创造条件。

  探索政府加强对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 服务和监管的方式方法 , 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 提高管理水平和服 务效率。

  探索社会资本退出机制。政府与投资经营主体签订协议时 , 要考虑社会资本退出的应对措施 , 确保水利工程的顺利实施 和安全运行,维护社会资本的合法权益。

  日前,按照《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发改农经〔2015〕488号)有关要求,经研究,确定黑龙江奋斗水库、浙江舟山大陆引水三期、安徽江巷水库、福建上白石水库、广东韩江高陂水利枢纽、湖南莽山水库(已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法人)、重庆观景口水库、四川李家岩水库、四川大桥水库灌区二期、贵州马岭水利枢纽、甘肃引洮供水二期工程、新疆大石峡水利枢纽工程为国家层面联系的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第一批试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