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新华社消息,23日,北京市住建、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财政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北京市今后将加快发展自住型商品住房,通过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供地,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销售均价比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低30%左右。今年年底前将完成2万套供应,明年预计完成5万套。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意见重点要解决自住性、改善性购房需求。预计明年5万套的自住型商品住房的供应将占全部新增供应的50%以上。
按照自住型商品住房定位,意见规定,符合限购政策在北京市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均可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
为防止个别购房人利用转让自住型住房获利,意见规定,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果有增值,应当将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