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许多房地产中介机构都延长了其产业链,不仅做二手房出租买卖,还延伸至信贷等各类金融衍生品服务,越来越向金融公司靠拢。同时,房地产中介一系列的金融衍生品服务很容易变相垄断购房者选择其他金融机构的可能性,还有可能助推房价上涨,并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众所周知,房地产中介行业是房地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中介行业发展较快,在活跃市场、促进交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分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仍存在着经营行为不规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等问题。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银监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旨在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意见》指出,要从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加强中介市场监管三个方面着手,全面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并列出了16条政策措施。
在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方面,《意见》要求规范中介机构承接业务,加强房源信息尽职调查,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规范中介服务价格行为,规范中介机构与金融机构业务合作,规范中介机构涉税服务等。
在完善行业管理制度方面,《意见》要求提供便捷的房源核验服务,全面推行交易合同网签制度,健全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建立房屋成交价格和租金定期发布制度等。
在加强中介市场监管方面,《意见》要求严格落实中介机构备案制度,积极推行从业人员实名服务制度,加强行业信用管理,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强化行业监督检查等。
对此,有分析认为,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回暖,房地产中介也开始活跃起来。然而,当前许多房地产中介机构都延长了其产业链,不仅做二手房出租买卖,还延伸至信贷等各类金融衍生品服务,越来越向金融公司靠拢。同时,房地产中介一系列的金融衍生品服务很容易变相垄断购房者选择其他金融机构的可能性,还有可能助推房价上涨,并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此次《意见》提出要规范中介机构与金融机构业务合作,要求中介机构不得强迫委托人选择其指定的金融机构,不得将金融服务与其他服务捆绑,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等,同时金融机构也不得与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中介机构合作提供金融服务,通过这些领域的调整与规范,将有效改善房地产中介市场环境,减少其“钻空子”的机会。
此外,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此前一直活跃于线下的房地产中介也纷纷转战至线上平台,虽然所呈现的内容更为丰富,但诸如房源信息不符、在售房源虚标房价、收费不透明等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更为突出。
而据 《中国房产服务行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报告》表示,消费者对选择房产中介服务诚信的各种指标之中,房源信息的真实性以36.6%位列第一。其他依次是对客户信息的保密、价格合理、信息透明度、房源信息丰富、诚信等相关指标。可见,消费者对于房源信息的要求之高。
为此,《意见》也表示要实行便捷的房源信息核验服务,中介机构发布房源信息要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标明房源信息核验情况、房屋产权状况等信息,不得隐瞒抵押等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同时,对于已出售或出租,或者委托人已取消委托的房屋,促成交易的中介机构要在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门店、网站等发布渠道上撤除。
可以看出,这是《意见》首次明确了对已成交信息的更新要求,填补了此前长期存在的政策空白。此举不仅能直击网上泛滥的虚假房源信息,还能提高各房地产中介的工作效率,使相关信息能及时体现,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
总而言之,针对当前房地产中介市场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意见》都逐一作了详细规定,可谓是史上最严的房地产中介新规,亦将对房地产中介市场起到良好的肃清作用。
不过还需注意的是,不论此次《意见》的最终目的是要解决房地产中介市场的乱象,还是要让新的房地产中介以这种方式脱颖而出,对于房地产中介而言,中介与服务才是其本质。换而言之,对于房地产中介市场的肃清,《意见》只能起到监管作用,要真正让房地产中介行业迈入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还需房地产中介将发展重点放回中介与服务的本质上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