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7月8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妥善处置僵尸项目盘活企业用地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各部门妥善处置房地产僵尸项目,允许房地产用地有条件分割;已出让的房地产僵尸项目用地也可以收回或收购;房企还可调整房地产项目商住比例和套型结构。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关于妥善处置僵尸项目盘活企业用地的通知》中提到,对于房地产僵尸项目,青岛市将优化房地产用地结构,各区政府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供求情况,实施差异化供地,合理安排不同区域的房地产用地规模、结构和时序,对房地产用地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房地产用地规模过大的区域,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医疗养老产业、教育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旅游产业、“互联网+”产业等项目的开发建设。
还允许房地产用地有条件分割。当房地产企业缴清土地价款后,对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方案中独立组团对应的土地,在进行预售前,允许其在满足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要求且原项目总体容积率不变的条件下,进行分割转让,分宗办理房地产权证,以支持企业融资。
利用科教用地、工业用地等建设的产业地产项目,在不改变建筑物功能和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满足基本登记单元等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的建筑物可分割转让,各区政府可自行制定自持比例等分割转让条件。
已出让的房地产僵尸项目用地也可以收回或收购。对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市场定位调整、规划用途变更或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确实无法进行开发的已出让房地产用地,可由土地储备整理机构收回后再次供应,也可由政府平台公司收购后进行开发。对已经存在的僵尸房地产项目,可由区政府通过招商等方式,引导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对僵尸企业和项目进行兼并重组或联合开发。
房企还可调整房地产项目商住比例和套型结构,房地产项目未开工或预售前,在满足法律法规及配套要求的前提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相关程序申请调整商住比例。申请调整的,经批准适当调整商住比例,并重新核定相应土地价款。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前提下,房地产企业还可依法按程序调整未预售的在建商品住房套型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