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发改委网站11月4日消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23号)、《关于印发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3001号),推动终端产品能效水平提升,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研究制定了《家用电冰箱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平板电视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拟于近期开展2015年家用电冰箱、平板电视、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领跑者”产品评选工作,请各地节能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本地生产企业申报,并于11月26日前将地方推荐函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及质检总局(计量司)。能效“领跑者”产品评选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
其中,家用电冰箱申请产品为电机驱动压缩式、供家用的电冰箱(含500L以上);平板电视申请产品为在电网电压下正常工作,以地面、有线、卫星或其他模拟、数字信号接收、解调及显示为主要功能,被动待机功率不大于0.5W的液晶电视;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申请产品为采用空气冷却冷凝器、全封闭转速可控型电动压缩机,额定制冷量在14000W及以下,气候类型为T1的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