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迟到了整整一个月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终于即将掀开神秘面纱。昨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讨论了征求意见稿并决定,按照立法程序要求,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再推进相关法律修改工作。
亚太城市研究会房地产分会会长陈宝存表示,由于缺少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法律和严格的登记程序,导致各地自行其是,登记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国家和民众的财产都不能得到有效保护。
会议强调,已经发放的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程序的改变而受影响。对此,北京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以最具代表性的房地产领域为例,目前大多数城市除了工矿厂房能同时拥有房屋产权证、土地权证外,一般的房地产项目产权所有人都只拥有当地住建部门发放的房产证,不为其办理单独的土地权证,而按照中央的统一思路,以后这类证件很可能将改为由各地国土部门发放,证件的形式可能也会有所变化,为免除已获得证件的存量产权所有者担心,才做此规定。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李恩平坦言,不动产登记工作正式开启后,城镇地区的房地产项目统一登记是解决的难点,因为城镇的房地产大多是不可分割的,土地产权难以界定,只能集体拥有,那么土地产权证和房产证则要分别发放,“统一”难以推行。
会议还指出,在继续使用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的同时,由统计部门依法适时发布大城市调查失业率数据,以更加全面、动态地反映失业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