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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平台先行赔付抬高门槛 合理适度监管利好电商行业
来源:通信信息报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7日 14:39 作者:李晓玉

  本报记者 李晓玉

  网购遇到纠纷,应该找卖家还是网站?近日,相继修订的两部法律或将对这个困扰消费者许久的问题给出答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修改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中规定,“网购商品有问题、平台先行赔付”。稍后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同样明确了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承担先行赔付义务。强化对电子商务的监管是大势所趋,伴随电子商务的日益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亟待跟进,出门专门性的行业法规迫在眉睫。

  “株连”制度强化第三方平台责任

  得益于国内宽带等基础设施和互联网的发展,一方面,互联网行业茁壮成长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网络向传统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渗透,越来越多的行业触“网”,改变了人们的消费习惯。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经营主体进入门槛低,经营方式灵活,网络往往成为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物品等藏污纳垢之所。而面对监管空白,以及交易主体权责不清等问题,消费者往往陷入维权难的境地,而提供交易场所的第三方平台更是甩手掌柜。

  如今,第三方平台或将承担越来越多的责任。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了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针对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方式,该法除明确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赋予网购消费者“后悔权”外,还规定了网络交易平台有先行赔付和连带责任的情况。

  无独有偶,日前公布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在原有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新增了对食品网络交易的监管制度。“送审稿”明确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并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未履行法定义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赔付。

  对此,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于国富律师表示,任何市场经济的发展,都应将社会公共利益放在首位。在消费品生产销售领域,消费者的利益就是社会公共利益。从第三方交易平台这一中间环节入手,层层把关,明确权责,对于规范电子商务行业将起到积极作用。

  法律天平向消费者倾斜,第三方平台责任仅应在能力范围内

  显然,法律的修订将对电商平台带来更大压力,明确网络平台的监管责任促使其严格审核商户,更好地做好网络交易管理者的角色。但也有分析认为,这将提高第三方平台门槛,导致此类平台缺乏竞争。对此,于国富表示,“这个担心是多余的。一方面,对网络平台加强监管只会造成平台成本增加,从而提高进入门槛,但是并不必然导致有实力的竞争者减少。另一方便,网络销售平台的竞争格局与传统企业不同,只要有两家以上平台在市场上存在,他们就会展开充分竞争,任何一家搞价格暴利立刻就会被另外一家抢走用户。”

  同时,他表示,在讨论网络平台监管责任的时候,不能不站在消费者的角度考虑问题。一方面,消费者在面对网络商铺侵权案件时,其维权难度更大,有必要平衡双方之间的力量对比,将法律天平向消费者倾斜。另一方面,立法要求第三方平台承担部分管理责任,也符合国家对传统食品经营秩序向网络业态的延伸。

  不过,第三方平台究竟应承担什么责任引起诸多争论。权责明晰是保障市场交易各方权益,最终保障法律真正落实的重要因素。而此次公布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规定了第三方平台具有“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但具体如何界定责任尚未明确。于国富认为,第三方平台不是政府机关,因此,其对市场交易的管理责任仅应在其能力范围之内进行。“例如,作为平台运营方,是否采取措施保障入驻商户具有合法的食品经营资质;对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是否及时采取必要合理措施予以制止;对于消费者投诉是否及时进行处理,并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等等。”于国富表示。

  合理适度监管利好电子商务行业健康发展

  当前我国对网络交易的监管还非常薄弱,相关法律法律也滞后于网络交易的发展现状。于国富表示,“国家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是大势所趋。可以预见,合理适度的监管对于电子商务进一步健康发展是有利的。”

  根据商务部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网络零售额超过1.3万亿,占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3%。今年1至9月,商务部监测的3000家重点零售企业中,网络购物同比增长34.7%。预计前三季度网络消费零售额将达到2012年全年水平。面对如此庞大的市场体量,仅靠零星的法律规范显然是不足的。

  杜绝网购乱象,规范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根本之策是完善相关法律法律,出台专门的电子商务法。据悉,商务部拟制了《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管理办法》,近日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日前发布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由全国人大财经委提请审议的《电子商务法》首次成为二类立法项目。另一方面,作为涉及商务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的交叉性行业,电子商务的发展也亟需法律明确相关部门的权责,真正落实监管责任。

  此外,对电商征税也被视为规范市场运作、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的手段。事实上,正规电商像京东、当当等电子商务B2C企业基本都已经照章纳税。探讨电商征税与否的问题,实质是非正规电商以及中小电商还能否逃税的问题。对此,于国富明确称,“传统企业销售商品都需要缴税,电商企业相比传统企业具有技术和成本优势,没有理由从税收上再给予特殊照顾政策。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应尽的义务,电商也不能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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