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5城房价收入比略偏高
日前,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布“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排行榜”榜单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平均值为8.3。其中,14个城市高于平均值;北京、上海、深圳、广州4个一线城市房价收入比排名前列。
整体上看,35个大中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有三大态势:其一,呈现出东、中、西梯度递减的态势,且相差幅度较大;其二,一线城市明显高于二线城市,北京、深圳、上海、广州分列第一、二、四、八位,杭州排名第三;其三,经济发达城市高于经济欠发达城市。一般而言,经济发达的一线城市、东部城市,产业发展好、人口吸引力强,外来常住人口比重大,因此购房需求大、购买力较强,房价水平也较高。
但是,和上一年相比,2012年有23个城市房价收入比出现下降,其中有9个城市是因为商品住宅销售均价下跌,分别是天津、太原、大连、长春、哈尔滨、济南、深圳、海口和贵阳,其余14个城市多数是因为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快于房价涨幅。而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则出现分化,其中北京和广州两市房价收入比上升,上海和深圳两市房价收入比下降,其原因主要是商品住宅成交均价走势出现分化,2012年北京和广州的商品住宅成交均价同比分别上涨6.7%和5.4%,而上海仅涨3.1%,深圳更是大幅下降8.9%。
今年房价收入比进一步上升
值得关注的是,房价收入比是指房屋总价与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按照这一统计口径,以户均2.49人计算,除去可售型保障房,上海纯商品住宅房价收入比19.1,位列全国第一。也就是说,上海家庭要工作19.1年才能买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
按照国际惯例,目前比较通行的说法认为,房价收入比在3—6倍之间为合理区间,超过6就可视为泡沫区。如考虑住房贷款因素,住房消费占居民收入的比重应低于30%。可见,上海纯商品住宅房价收入比已经是合理区间的三倍。但榜单认为,由于我国统计制度存在不少漏洞,我国的房价收入比数据不如欧美国家准确,而且我国对商品住宅的统计口径与欧美国家也不同,可比性并不大。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全国房价收入比保持在6—7倍之间属合理区间。据测算,2012年房价收入比持续回落至7.3,低于2011年的水平,接近6—7倍的合理区间,仍略偏高。但上海等一线城市房价收入比仍一直居高不下。
对此,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分析指出,2012年这些城市房价收入比接近合理区间的上限,总体房价收入比略偏高。2013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增幅为7.6%。尽管中央持续出台多项刺激经济发展的政策,如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增长、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在一定程度上刺激着下半年经济的复苏。但整体上看,2013年GDP增速将在7.5%这一平稳水平上。经济形势的不乐观预期,将对企业和居民收入带来相对消极的影响,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难以出现大幅增长。因此,预计2013年全国房价收入比将总体上出现上升,,35个大中城市中,上海等东部一线城市房价收入比将快速上升,整体上东部城市房价收入比上升幅度将明显大于中西部二线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