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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明确电梯事故第一责任方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31日 07:48 作者:陈黎;李凤;雷倢
  5月份,湖北宜昌、陕西西安某小区、广东深圳等地发生多起“电梯夺命”事故。昨日,四川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组织特此召开“电梯安全事故分析研讨会”。

  对于电梯事故频发,协会副会长薛维家认为,一个重要原因是电梯第一责任方不明确。薛维家说,业主单位通常认为已经把电梯交托给物业单位管理,所以自身对电梯安全不负有首要责任;物业单位认为自己只是受业主单位委托管理电梯,并不对电梯安全负有责任,从而会选择廉价的维保公司。

  据了解,四川省现在共有8万多台电梯,而电梯维保公司则良莠不齐。为了生存,某些维保公司不得不用低价来吸引电梯产权所有者。

  电梯协会事业发展部负责人杨大全建议,由政府出台一个维保指导价,电梯生产厂家授权维保,厂家终身产品质量责任制也有可能是趋势,虽然维保费用会逐步升高,但电梯保养质量将会大大提升。

  华西都市报记者陈黎李凤实习生雷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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