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提示
2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广播影视服务作为部分现代服务业税目的子目,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广播影视服务主要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服务。
“影视服务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这对影视娱乐行业构成较为明显的利好,但问题是,相关股票之前涨得太高了。”业内人士如是说。
上市公司一季报显示,影视服务类上市公司从今年初已经开始受益于营业税改增值税。例如光线传媒一季度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减少70.61%;华策影视一季度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期下降62.92%;华录百纳同比减幅高达84.48%、华谊兄弟较去年同期减少57.87%。由此可见,文化影视类上市公司营改增后,税务成本下降明显。
大通证券许鹏认为,影视服务行业的盈利稳定性较差,某个系列产品可能大赚也可能无法收回投资,在这种情况下,实行按利润缴税的增值税,显然比按营业额缴税的营业税更对公司有利。
但问题是,涉及影视服务业的上市公司多数都在中小板和创业板,而且自去年12月至今,一直是游资炒作的重点,板块内多数股票已经翻倍甚至翻两倍,板块市盈率应超过30倍,因此,该板块中短线的上升空间应已不大,建议投资者暂时观望。
■声音
影院人士担心减负效果不明显
记者从沈阳市地方税务局了解到,目前沈阳市制作电影、电视的企业并不多,广播影视服务方面的企业主要集中在影视作品的放映,即电影院。现在电影院所缴纳的税种主要是营业税即附加税费,税率是3%。按照“营改增”政策,这一税率将变为6%。
对于“营改增”是否能对电影院减负,业内人士陈先生有些担忧,他表示,现在影院基本都是微利经营,“营改增”的减负作用可能不会明显。现在电影院所缴纳的是3%的营业税,加上附加税费等大约是3.3%的税率,另外卖品有17%增值税。影视作品的制作方、发行方以及影院在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后就不再缴税。
他表示,“营改增”后,上游的制作方和发行方需要给下游影院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下游企业的抵扣凭据。而影院的支出还包括人工、租金、给制片方的分成等,这笔费用无法抵扣却占了相当大的投入比重,所以未来实行“营改增”后税负能否减轻令人担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