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新《证券法》已正式实施一月有余,与旧法相比,新法加大了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的违法违规处罚力度,提高了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规范性要求,加强了投资者保护力度等,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在履职尽责方面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为帮助会员单位把握新《证券法》对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人员责任的要求,分析新《证券法》对上市公司及董监高人员主要影响的典型案例,提示董监高需重点关注的责任领域与合规建议,协会联合君合律师事务所推出“新《证券法》对上市公司影响及董监高责任”线上培训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直播:2020年4月29日(周四)15:30-16:30
回放:2020年4月30日9:00-2020年5月1日17:00
二、培训人员
辖区上市公司董监高每家2-3名参加,协会将根据后台数据做好培训记录。
三、课程介绍
(一)题目
新《证券法》对上市公司影响及董监高责任
(二)主讲人
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吴曼女士
(三)课程内容
1.《证券法》历次修订概述及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2.新《证券法》对上市公司及董监高的主要影响及典型案例;
3.董监高需重点关注的责任领域及合规建议。
三、培训链接及二维码
培训课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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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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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二维码: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4月28日12:00
注意事项:无论参加直播培训还是观看回播视频,均需要报名方可观看,未报名将无法观看培训课程,请规范填写报名信息。
四、讲师简介
吴曼,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注于证券合规领域,包括面向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提供合规培训、合规咨询、合规有效性评估、危机管理及证券争议解决等法律服务。吴曼律师曾在中国证监会系统工作13年,具有丰富的稽查执法和日常监管工作经验,曾查办过证券市场内幕交易、市场操纵、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基金从业人员“老鼠仓”等多起大要案,并多次参与资本市场法规制定工作。
联系人:周涛 028-85580147
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