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万福生科犯欺诈发行股票罪被罚850万
来源:全景网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0日 00:14 作者:陈祎

    全景网12月29日讯 万福生科(300268)周一晚间披露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的刑事判决书,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12月30日开市起复牌。  

    经长沙中院审理查明,公司欺诈发行股票罪罪名成立:“万福生科大肆虚构了2008年至2011年6月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等财务数据,并据此在万福生科的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隐瞒重要财务事实和编造重大财务虚假内容,于2011年9月6日骗取了中国证监会的股票发行核准,随后万福生科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25元,共计募集资金4.25亿元。公司股票于2011年9月2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300268。”

    根据判决书,被告单位万福生科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罚金850万元。被告单位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常德分所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罚金66万元;追缴其犯罪所得33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被告人龚永福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有期徒刑三年;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覃学军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有期徒刑二年;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杨晓华、彭雪明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均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被告人左光涛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依据判决书内容,经司法会计鉴定,在2011年年报、2012年半年报中,万福生科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86亿元和1.65亿元,分别虚增净利润5815万元和3179万元。而万福生科披露的2011年、2012年半年净利润分别为6027万元、2655万元。公司此前已调整相关财务数据。依据判决书内容,对公司的罚金850万元将计入2014年财务报告,将影响公司2014年损益情况。(全景网/陈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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