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1月8日讯 洛阳钼业(603993)周三晚间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已由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鸿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但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定义,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更尚不确定。
此前,鸿商集团通过鸿商香港完成增持洛阳钼业H股计划,其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洛阳钼业的股权总比例上升至36.01%,超过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35%),成为洛阳钼业第一大股东。
上交所上市规则对实际控制人的定义为: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根据公开资料,鸿商集团成立于1998年,2003年在整合附属机构及所投资企业的基础上,组建为专业化的产业投资控股集团,属内资民营企业,总部设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茂大厦,在北京和纽约分别设有分支机构。
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则为洛阳市属国有独资企业。
洛阳钼业表示,目前洛阳矿业集团与鸿商集团基于目前持股现状无法判断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更,两股东将就该等事项进行进一步沟通。(全景网/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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