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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证监会:上市公司承诺应明确履约期限等
来源:全景网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3日 16:16 作者:周蓓

  全景网1月3日讯 证监会本周五正式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该指引主要从三个方面对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行为进行规范。一是明确承诺事项应满足的标准,包括履约期限等。二是对于因自身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的,除非非关联股东同意承诺相关方提出的变更或豁免承诺义务的请求,一概按不履行承诺论处。并对承诺相关方不履行承诺行为制定严厉的监管措施。三是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信息披露要求。(全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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