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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政策鼓励股权机构落地 PE税收反哺地方财政
来源:中国证券网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9日 08:47 作者:黄蕾

  自《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发布后,股权投资基金备案制推广至地方,这不但对此前的PE募资乱象进行监管,也对推动各地方结合区域特色出台VC/PE机构的落地优惠政策、鼓励股权投资在全国范围内均衡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中西部对PE政策支持力度增大

  根据投中研究院最新统计,目前全国除青海、陕西、宁夏等地未对股权投资基金备案制定相关规定及鼓励政策外,其余多数省份均已发布相关规定。其中,股权投资基金备案管理政策最早发布的当属私募股权基金运作较为活跃的江苏、北京、浙江等地。

  投中研究院表示,从政策发布部门及时间节点来看,此前作为私募股权机构主要监管及政策制定部门的发改委,成为各地区的股权投资规范及备案细则的主要制定及发布机构。而自私募股权基金监管划归证监会后,后续相关政策发布也调整至各地区的政府部门,并且自调整监管部门至今,只有上海和安徽两地发布了地方新政。

  从鼓励政策层面来看,北京、吉林、新疆、辽宁、重庆、河北、安徽、上海等地区,先后出台了鼓励VC/PE机构落地的政策,部分地区不但对基金落地、基金投资企业的税收直接减免,还会对基金管理公司在当地购房、租房给予补贴,对高级人才引进给予补助。

  从政策鼓励的力度上来看,新疆、内蒙古等地区给予PE基金较低的注册门槛及税收优惠。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对PE行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明显增大。

  VC/PE机构集中落地北上广浙

  根据投中集团旗下金融数据产品CVSource统计显示,2009年至今,国内新成立5114家VC/PE机构。其中,在上海、北京、浙江、广东、天津5个地区落地的机构数量较多,分别为794家、688家、668家、561家、374家,占比分别为16%、13%、13%、11%和7%。

  这些分布的背后,一方面是这些地区本来就创业氛围活跃,另一方面也因为这些地区出台的扶持政策。投中集团举例说,如上海浦东新区每间隔1至2年就会出台新的VC/PE机构落地政策。

  VC/PE机构对地区税收贡献

  种种迹象表明,各地政府纷纷发文引入VC/PE机构落地。一方面,机构落地为当地创业企业发展提供资金和资本运作经验,拉动地区创新发展;另一方面,机构落地带来的财税创收,也是各地区监管部门主要考虑的因素。

  投中研究院分析表示,我国政府针对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政策,主要是依据企业的组织形式进行划分,具体分为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公司制创投企业、离岸基金、非法人制(中外合作)创投企业这四类。

  不过,投中研究院分析表示,从被投企业层面来看,VC/PE机构是否对其注资,不能影响到企业自身的纳税额度。“即使有一些地区对VC/PE机构落地有投资、租赁房屋、高管人才引进等补贴,也只是限于机构和基金层面。而企业的实际纳税额度及优惠,因其所在的行业而异。受益于国家对高科技产业的政策倾斜,这部分企业往往会受到很多的优惠扶持政策。”

  投中研究院分析认为,VC/PE机构的落地区域与地方政府所获得的财税创收,两者已成为一种相互推动的促进作用。“预计在私募股权基金归口证监会后,各区域的地方新政将会对国内现有VC/PE机构分布起到一定的调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