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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8日 1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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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9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审批与监管指引》,明确凡符合指引条件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在依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后,均可自愿由上市保荐人代表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中国证监会依法按程序审批,成熟一家,批准一家。
2000年7月27日,内地首家企业——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创业板上市。上市首日,该股票开市价为11港元。终盘收报在12.45港元。创业板是香港联合交易所于1999年第四季度推出的一个新股票市场,其目的是为有发展潜质的企业提供一个筹集资金的渠道,以协助它们发展及扩张业务。
2000年10月9日,深交所宣布,创业板技术准备基本就绪。2000年10月18日,创业板市场规则(修订意见稿)正式上网披露。创业板将是中国证券市场走向新世纪的新起点,也将是深圳走向新世纪的新支点。
2005年2月1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非公有制企业在资本市场发行上市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在加快完善中小企业板块和推进制度创新的基础上,分布推进创业板市场,健全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功能,为非公有制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创造条件。鼓励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到境外上市。规范和发展产权交易市场,推动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支持中小投资公司的发展。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企业债券。
2007年9月18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赴深圳证券交易所研究部署创业板市场有关工作。
2009年3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创业板的上市发行门槛不变,仍采用两套上市财务标准。该办法在《公司法》、《证券法》的基础上,奠定了创业板发行上市操作的法律基础,标志着经过10年筹备的创业板终于推出。该办法五月一日起实施。
2009年6月6日,深交所正式发布《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并于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2009年7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决定自2009年7月26日起,依照法定要求和程序受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
2009年8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决定聘任王越豪等35人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其中,专职委员23人,兼职委员12人。14日,第一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就当前市场形势、创业板建设与发审委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并对第一届创业板发审委委员提出希望。
2009年10月23日,创业板启动仪式在深圳举行。
2009年10月30日,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等首批28只股票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标志着创业板正式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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