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03日 17:2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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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报业指数由综合指数和成分指数构成。根据深圳报业指数的选股原则,深圳报业综合指数成分股的入围标准为:(1)在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非ST、ST的A股;(2)公司注册地在深圳的上市公司。深圳报业成分指数的入围标准为:(1)深圳报业综合指数的成分股;(2)有一定的上市交易日期(一般为三个月);(3)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规、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并且经营状况良好;(4)一段时期内股价无异常波动。 深圳报业成分指数需要对入围后的股票进行排序选出成分股。成分股样本选样指标为一段时期(一般为前一年)平均流通市值的比重和平均成交金额的比重。选样时先计算入围个股平均流通市值占市场比重和平均成交金额占市场比重,再将上述指标按3:1的权重加权平均,然后将计算结果从高到低排序,选取排名在前40的股票,构成深圳报业成分指数的成分股。 此外,深圳报业指数的成分股也进行定期调整。深圳报业指数成分股的定期调整分为月度定期调整和半年定期调整两项。其中,深圳报业综指成分股实施月度定期调整,剔除原成分股中在上一个月度被特别处理(ST)的样本股,增加上一月度新上市股票,以及原样本股之外的、在上一个月度被撤销特别处理的股票,调整在每月第二个交易周的第一个交易日实施。 深圳报业成分指数实施半年定期调整,并对入围股票进行综合排名,再按下列原则进行选股:(1)排名在样本数70%范围之内的非原成分股按顺序入选;(2)排名在样本数130%范围之内的原成分股按顺序优先保留;(3)每次样本股调整数量不超过样本总数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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