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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25日 0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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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打开股票市场的笼子,就发生了这么多的疯狂行为,没有任何约束的疯涨,将会产生严重的后果。此后连续数月的下跌就是例证。制度的缺陷成为最为紧迫的事。
刘鸿儒的一句名言被广为流传:股票市场价格猛涨,上边有意见;股价猛跌,下边有意见;不涨不跌,所有人都有意见。
面对这种疯狂监管机构坐不住了,立规矩定方圆成为最重要的工作。为此,成立伊始的证监会即开始了紧张的立法工作。
1993年,证券市场最重要的法规出台———《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这部法规为日后证券法的出台奠定了基础。同年12月29日,与证券市场相关的另一部重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颁布。与此同时,证监会立即开始着手证券法的立法工作。1998年12月29日,历时六载、五度审议、十余次易稿的证券法得以颁布。并于1999年7月1日始开始实施。
作为第一任证监会主席,刘鸿儒堪称“开山辟路”者。从1992年12月26日至1995年3月,历时两年五个月,在其任期内,既发生了震惊中外的深市8·10风波,也发生了宝安收购延中股票———证券市场上收购第一案。同时发布了证券市场上最初的一系列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身高1.65米的刘鸿儒笑谈,“这些法规规则摞起来比我人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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