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前巨额融资,摆下赌局
优先股融资,引入金融投资者。
恒大重组进程迅速,成功抢跑10号文,接下来的事情就是“迎接”海外投资者的进场。为保障自身权益,投行们上市前投资一般均以贷款、可转换债券、优先股等形式进行,对恒大的投资也不例外。
2006年11月29日,恒大将法定及已发行股本由5万股每股面值1美元的股份拆细为500万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普通股。同时,将法定股本由5万美元增加至5000万美元,分为42亿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普通股及8亿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优先股,为引入战略投资者做好准备。
同日,恒大向鑫鑫BVI(由许家印全资持有)配发及发行15.9999亿股普通股(未缴款),加上之前恒大成立之时向鑫鑫BVI发行的1万股,此时,许家印通过鑫鑫BVI持有恒大共计16亿股。
同日,恒大与德意志银行、美林及淡马锡(“金融投资者”)正式签订战略入股协议。根据协议,三家机构投资者以总价4亿美元认购恒大8亿股可换股优先股。招股书显示,当时戴德梁行对恒大进行的以土地使用权为基准计算的公司估值为8亿美元,金融投资者以4亿美元入股,持有恒大已发行股本的三分之一(表4)。
按照惯例,恒大与投行们在协议中设下了“赌局”,和普遍根据业绩对赌不同的是,该轮赌局中,投行们要求的是最低回报。双方的投资协议约定,恒大若在2007年之前上市,按照发售价计算,投行们的最低回报率为30%;若在2008年6月6日前完成上市,则最低回报为40%;若至2009年年底方完成上市,则最低回报将上涨至70%。倘若按照上市发售价计算的回报率达不到最低回报,许家印个人作为大股东,将向投行们转让一定数目的恒大股份,以确保投行们获得最低回报。同时规定,投行们有权在发放普通股股息之前优先获发股息,年股息率为5%。而这仅仅只是投行们的保底回报而已,同时其设定了调整机制,上市发售价越高,投行们获取的回报将越高。本金、优先股息再加上最低回报,这一切都以许家印持有的恒大股权作为“赌注”背负在了恒大身上。
除此之外,在公司治理方面,许家印也让渡了部分恒大的控制权。恒大IPO之前,三家金融投资者均有权委派代表加入董事局,否决若干特定事项,获取财务和运营的特定资料。直至恒大成功上市,且上市募集资金不低于5亿美元、上市后市值不低于20亿美元,金融投资者委派的代表才将自动请辞。这说明,外资大行对国际公开市场的管治水平有着充分的信任,因此约定上市成功才正式退出恒大,而上市之前,其将“垂帘听政”,监督许家印对恒大的管理。
债权融资获得“高利贷”。
首轮优先股融资之后,2007年8月,恒大在上市保荐人瑞信的牵头下,又筹得4.3亿美元境外及2000万元境内结构担保贷款。根据贷款协议,贷款人要求的年度回报率高达19%-19.5%。并且恒大以部分子公司股权权益和土地使用权、鑫鑫BVI持有的恒大股份作为抵押。贷款为期五年,1/3的结构担保贷款本金需于全球发售所得款项中支付,余款于2012年8月31日到期偿还。据招股书显示,恒大计划在2012年8月到期之后,以经营所得现金资源偿还该笔结构担保贷款。
而按照规定的回报率计算,该笔结构担保贷款将使恒大每年约产生0.82亿美元的利息支出,约合人民币6亿元。而恒大2005、2006年全年的净利润仅为1.9亿元、3.3亿元(表5)。
两轮上市前海外融资合计约为8.3亿美元,按照当时的汇率,约合人民币65亿元。而按照香港会计准则,两轮海外融资均将在恒大账面确认巨额负债,产生相应的巨额利息支出。而截至2006年底,恒大总资产额才78亿元,如果不能成功上市,恒大将被债权人们瓜分殆尽。对于这一切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许家印或许心知肚明。然而,为冲击上市,许家印还是选择了放手一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