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八谨记”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确保上市公司治理有效的重要基础,是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关键少数”。实践中,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大多与董监高未勤勉尽责、忠实履职有关。新《证券法》从信息披露、证券交易、法律责任等多方面强化了董监高的主体责任。浙江证监局结合监管案例,归纳出上市公司董监高“八谨记”,提醒相关人员务必恪守底线,忠实勤勉,提升上市公司发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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