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信息(上海)有限公司演播室大屏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标内容
深圳证券信息(上海)有限公司演播室大屏幕项目(项目实施地为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70号中一大厦)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经营单位,并有能力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 投标方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实缴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 万元(含500 万)。
3. 投标方如是代理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出示该项目原厂商的授权文件。
4. 投标方在演播室大屏幕建设领域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具备丰富的产品实施经验和成功案例,具有强大的技术力量和售后服务能力。
5. 投标方近 3 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三、 领取标书截止时间
满足本公司所要求资质的投标人请于2013 年11 月4 日下午17:00 前向联系人索取招标书。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3 年11 月5 日下午 17 :00 。
投标书递送截止时间:2013 年11 月6 日下午17:00 过时不再受理。
四、 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上步工业区10 栋(邮编518028 )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5-83990322
传真:0755-83990322
邮箱:wushangtao@cninfo.com.cn
一、 招标内容
深圳证券信息(上海)有限公司演播室大屏幕项目(项目实施地为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70号中一大厦)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经营单位,并有能力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 投标方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实缴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 万元(含500 万)。
3. 投标方如是代理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出示该项目原厂商的授权文件。
4. 投标方在演播室大屏幕建设领域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具备丰富的产品实施经验和成功案例,具有强大的技术力量和售后服务能力。
5. 投标方近 3 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三、 领取标书截止时间
满足本公司所要求资质的投标人请于2013 年11 月4 日下午17:00 前向联系人索取招标书。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3 年11 月5 日下午 17 :00 。
投标书递送截止时间:2013 年11 月6 日下午17:00 过时不再受理。
四、 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上步工业区10 栋(邮编518028 )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5-83990322
传真:0755-83990322
邮箱:wushangtao@cninfo.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