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全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6日 16:20 | 作者:于媛媛
一、事件回顾
据外媒报道,本周二,2008年3月以色列校园枪击案中遇害的八名以色列高中生家人,通过纽约州州立法院,对中国银行提起了民事诉讼并索赔10亿美元。他们指控中国银行通过旗下纽约分支机构,自2003年起向巴勒斯坦恐怖组织哈马斯(Hamas)发出了“故意且不计后果”的数十笔电汇,汇款总额达到数百万美元。
据24日美国“道琼斯新闻网”报道,起诉书称,这些款项由哈马斯在伊朗和叙利亚的领导人发出,通过中行在美分支打入中行在中国国内的一个账户,该账户“与哈马斯及巴勒斯坦伊斯兰‘圣战’组织有关”。之后,这些钱又被转至哈马斯及加沙和约旦河西岸的其他恐怖组织,用于实施恐怖主义袭击。起诉书还称,以色列方面曾在2005年向中方提出要求中行停止类似转账服务,但未获中方重视。
据悉,此次事件其实是“旧事重提”。原告律师——以色列女律师妮扎娜?莱特纳在2008年8月21日就曾代表100多名以色列恐怖袭击受害者和家属,向美国洛杉矶高等法院递交起诉“中国银行转汇资助哈马斯、伊斯兰‘圣战’组织”的诉状。该律师表示,自恐怖炸弹袭击连续发生的2004年与2007年1月期间,中行为杰哈德与哈马斯组织执行了几十次、数额涉及几百万美元的电汇业务,这些美元存款来自两组织领导成员,存入中行美国分支机构后,由中行美国分支机构转账汇入中行在中国广州分行的“S.Z.R Al-Shurafa”名下账户。原告律师莱特娜介绍,Shurafa为以色列方面认定的哈马斯与杰哈德高级成员。当时中行发言人明确表示“中行在世界各地分行的运行严格遵守当地法律,不存在故意或因疏忽而替恐怖组织活动提供汇款的问题” 。
哈马斯1997年被美国认定为“外国恐怖组织”。根据美国财政部列出的被视为恐怖组织或个人的名单,他们在美境内的资产被冻结,任何在美国境内为这些组织和个人提供技术支持、金融或其他服务便利的组织和个人都需要负法律责任。
二、舆情传播分析
据“新财富上市公司舆情监控终端”显示,截止10月26日11点,《中国银行在美被控服务恐怖组织 面临10亿美元索赔》被转载47次,新闻热度达到93.21,属高度关注区域,此消息已扩散至整个网络,中国银行应密切重视相关舆情传播。
截止10月26日14点,本事件相关新闻传播量统计如下:平面媒体14篇(包括《新京报》、《21世纪经济报道》、《金融投资报》、《京华时报》等多家媒体),网络431篇,微博1582篇,股吧和论坛55篇。新浪网、搜狐网、和讯网、雅虎网等各大网站均有报道。
图1 舆情传播类型分析

此新闻10月24日曝出后,在网络和微博上迅速传播,25日传播量迅速上升,这一消息正在大范围地被媒体和公众评论与转载。
图2舆情传播趋势分析

微博传播热点:
“财经网”新浪官方微博发布 【中国银行被索10亿美元 诉讼称向恐怖组织提供服务】2008年3月以色列校园枪击案中遇害的8名高中生家人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并索赔10亿美元,指控中国银行纽约分支机构“故意且不计后果”向恐怖组织提供银行服务。诉状称,中国银行向哈马斯提供了总额达数百万美元的电汇服务。自25日16点41分发出后,截止26日上午11点,被转发610次,评论194次。网友对中国企业“走出去”后的法律风险防范和美国政府对待中国企业等问题发表评论。

图3 财经网新浪官方微博截图
其他热门微博(南方都市报、华尔街日报中文版和Vista看天下)转发和评论情况:



图4 热门微博传播
据“新财富上市公司舆情监控终端”显示,受此消息影响,经过24日的舆情发酵期,中国银行关注度在25日迅速上升,高达95.75,属高度关注区间范围内,影响力波及整个网络。

图5舆情关注度变化(数据来源:新财富上市公司舆情监控终端)
注释:
媒体关注度:反映上市公司受媒体关注的程度。通过计算网络中媒体对主体的报道、媒体重要性等综合得出。媒体关注度仅研究“量”的变化,不考虑情感倾向。得分越高,说明网络中该主体受媒体关注的程度越高。
网民关注度:反映上市公司受网民关注的程度。通过计算网民对主体的讨论热烈程度等综合得出。网民关注度仅研究“量”的变化,不考虑情感倾向。得分越高,说明网络中该主体受网民关注的程度越高。
舆情关注度:综合反映上市公司受关注的程度,通过计算网络中媒体对主体的报道、媒体重要性、网民对主体的讨论热烈程度等综合得出。舆情关注度仅研究“量”的变化,不考虑情感倾向。得分越高,说明网络中该主体受关注程度越高。
三、 各方声音
(一) 中行回应
25日,中国银行有关负责人就“以色列校园枪击案遇害者家人对中行提出诉讼”报道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银行注意到媒体的相关报道,报道所引述的各项指控毫无事实依据。他表示,中国银行始终严格遵循联合国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的要求以及中国和其他所在司法辖区的监管规定,严格禁止向任何恐怖组织提供任何金融服务。中国银行目前没有收到相关报道所提及的诉讼文件。
据央行内部人士介绍,针对恐怖组织反洗钱活动,央行目前在日常监管中会出具一份包括恐怖组织和其高级官员的“黑名单”,该名单主要综合了美国和欧盟等监管机构出具的恐怖分子。而当下判断中行能否免责的第一个依据是Shurafa是否在监管部门提供的敏感人物黑名单上。
该人士介绍,由于国有大型国际往来资金业务量大,因此,针对恐怖组织的反洗钱难度颇大。能够按照央行恐怖组织“黑名单”进行一一排查,做到位的已经相对不错。美国与中国对于恐怖组织反洗钱监管体例相似,如果中行所涉交易对象不在美国财政部出具的恐怖组织“黑名单”之列,中行亦可免去刑事责任。
(二) 政策研究专家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外交政策研究所所长李伟健表示,这一起诉等于把中国和中国企业直接与恐怖活动关联起来,是在妖魔化中国。中国政府坚持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中国不可能支持哈马斯搞恐怖活动,中国企业也不可能通过其业务暗中支持恐怖活动。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学者田文林认为,以色列一些人从一己之标准出发,对中国及中国企业进行片面攻击,起诉内容无论从法理上还是事理上都说不通,这也解释了为何此前类似指控总是无果而终。
(三) 法律人士
一位美国纽约州注册律师表示“这应是按照美国联邦法中有限的民事法中普遍管辖的侵权之诉起诉。现在案子的关键是管辖权,中行对此可以提出异议,但如果被驳回可能就要面临法院审判,最后可能与原告达成和解,因为美国90%的案子都是和解。”
原告分管法律程序事务的律师代表海德克说,即便SDN单子(特别指定国家个人敏感名单)上没有某个被美国认定为恐怖组织成员的名字,但银行涉及了与这些组织有关的转账业务,除非银行能提供证据说明他们有非常严格的审查内控机制,否则,法庭也可因为银行的“无知”而判定有罪。因此,如果前述遭受恐怖袭击的受害者家属赢得诉讼,中行将难免面临民事赔偿的尴尬。
(四) 分析人士
业内人士认为,对于那些走出去的中国金融机构而言,如果反洗钱的内控措施建立不完善,将处处是陷阱。无论最终裁定结果如何,中行的案例对于正在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中资银行们都起到了一个警示作用;借反洗钱加强内控机制,应是中资银行的当务之急。
(五) 网友观点
网友从美国不公正对待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中资企业在海外的法律风险意识和西方媒体的无稽之谈等多角度进行了评论。
1. 美国不公正对待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无所V的媒体人:中国企业在美国还能做得下生意吗?中国企业想用美国的风发点电,不准,他们的理由很简单,会危及军事机密;给美国提供通讯业务也不准,原因同样是会危及秘密;现在轮到中国银行在美国很不幸,被扯上恐怖组织。10亿美元,美国人敢要敢拿,可是中国人愿意吞下这口气吗?
@志国1920:恐怖组织有何证明,那些是怎么定义的,谁定义的,怎么样算是提供服务,这些有明文规定吗,如果没有何来这一纸告状啊,幕后这些人也是经济账逼成这样的。
@远视眼儿:银行没义务拒绝符合条件的客户,也没有义务核实客户是否有犯罪记录,更不可能知道客户即将犯罪。是不是人家知道我国贼有钱,故意来讹我们钱的?真的,很多外国人都认为中国很有钱,因为他们看到的只是我们豪华、排场、有钱的形象。
从不听人忽悠(论坛网友):中国银行在美国的分支结构就要遵守美国的法律,美国法律认为哈马斯是恐怖分子就没办法,变相的金融保护主义。
2. 中资企业在海外的法律风险意识:
@廖睿:中国企业,尤其是国企,习惯了国内的商业环境,不相信法律,也不注意防范法律风险,经营中出现问题,总是先想到是找官员去勾兑摆平。企业走出去后,仍然沿袭国内陋习,漠视法律风险,类似被索赔的案例将会越来越多,教训会越来越严重。
@财思慧心: 中资银行境外开设分行遭遇的首先就是法律风险,随便一个境内看来不起眼的陋习搬到境外就有可能是致命的错误。
@戴安-Diane:如果这诉讼是真的,我不会惊讶。中国银行包括中国其它企业,业务操作时,是没有商业准则的,更谈不上与国外大企业在道德和法律标准上的接轨。中国的海外银行洗黑钱是众所周知的,想一想浙江政协委员华商高平这么多钱是如何汇回中国的。
3. 西方媒体的无稽之谈:
@Tse的故事:确实很离谱,要说为恐怖组织服务,西方的银行业有是最要承担责任的。再者在美国的土地上,一家中资银行向恐怖组织提供银行服务,说出来真是笑话。
@十点的太阳:怎么说呢?调查存款人、汇款人是不是恐怖分子貌似挺有难度的。外行随便说说。
中国网网友:中国银行受指控,那么推理一下,哈马斯分子用的是美元,是不是美国也有责任?用的是哪囯造的枪,那么造枪国也有责任,除非哈马斯分子完全自立更生,否则相关责任人多了去了,找不到恐怖分子,就乱咬一通,原本我还有几分同情,现在也打折了!
@conqro:米国媒体转移视线而已,抹黑中国企业形象。西方媒体的惯用做法就是,抹黑--中国中枪,解释,澄清,要求西方媒体道歉-----西方媒体的诽谤言论不了了之。但是,已经成功的向世界人民灌输了中国的负面影响。别以为西方媒体都是些什么好鸟。
@哥94农民工:这样说的话,他们该告以色列政府本身,因为以色列的政策导致恐怖份子入境杀人泄愤,然后再告以色列农民,因为他们卖粮食给恐怖分子吃,这导致恐怖分子有力气杀人,然后再告那所学校,因为学校建在了以色列,导致恐怖份子不用漂洋过海就能轻易过来杀人了!尼玛直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啊!
Q哥(论坛网友):哈马斯只有中国银行一个账号吗?美国法律禁止银行向哈马斯提供银行服务吗?
四、 舆情分析
近日,中资企业在美备受“歧视”, 从之前的华为、中兴被指损害美国国家安全,到三一集团因受不公正待遇起诉美国总统奥巴马,还有中国光伏行业企业在美遭遇“双反”初裁,中国企业在美遭遇的“不公正待遇”似乎比比皆是。
然而,被美国金融监管机构指控涉嫌洗钱的银行也绝非中国银行一家,今年8月,渣打银行和汇丰银行先后就被美国纽约州金融监管机构控诉涉嫌洗钱。美国金融监管机构控诉汇丰涉嫌为伊朗、墨西哥和沙特不法分子洗钱,而渣打因涉嫌洗钱而并指控其“隐藏与伊朗客户交易”。对此,汇丰拨付了7亿美元资金应对调查;渣打银行8月中旬与美国监管机构为伊朗不法分子洗钱的控诉达成和解,支付了3.4亿美元的巨额罚金。有报道称负责监管大型金融机构的美国货币审计办公室(OCC)在主导这次大规模的反洗钱调查,但是外界对其调查的范围和尺度却无从知晓。
中国银行在这次事件中被海外媒体报道与恐怖活动直接相关联,进而被妖魔化。而以色列人根据自己的标准,对中国及企业在之前控诉未果的情况下,再次进行片面攻击。作为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银行纯属“躺着也中枪”。
虽然中行被无辜牵涉其中,但也不能忽视这类新闻对公司股价造成的影响。8月渣打银行被指控为伊朗客户的洗钱事件就导致了渣打银行股价的大跳水,且对其声誉也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前车之鉴犹在,中行也应严阵以待。在10月25日晚中国银行发布三季报,数据显示中行第三季度实现净利润347.62亿元,同比增长16.6%,高于今年一季度和上半年的增速。虽然报表可观,但今日早盘中国银行(601988)开盘即震荡波动,午后更呈现震荡下跌态势,全日无亮点,状态持续低迷。此事件对中国银行股价的后续影响,还需要继续观察。
我们希望中国银行积极诉诸法律手段,拿起法律武器保护海外的合法权利和主张,积极应对此事件的负面影响。而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借反洗钱加强内控机制,也应成为中资银行的当务之急。这不仅关系到切身利益,也有利于向全世界展现一个诚实、自信的中国企业形象,实现中国企业真正的国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