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原董事长毛志刚被判死缓 成都银行陷反腐风暴
来源:新财富舆情中心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7日 11:20 作者:傅静 王小露

  一、综述

  12月15日,成都中院宣判,成都银行原董事长毛志刚因犯受贿罪被判死缓。成都市中级法院查明,任职期间,毛志刚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折合人民币1188万、美元22.8万、港币60万、欧元9万、台币10万、英镑3千,同时,还收受了600多万股成都银行股份。

  2011年6月,成都银行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并通过了其IPO相关议案,2012年4月6日,成都银行向证监会递交IPO申请,但随后上市遭遇延期。

  2014年6月23日,成都银行再次向证监会提交IPO招股书申请。在这份招股书里,成都银行在董事变动情况一栏里做出说明,本行原董事长毛志刚涉嫌受贿,已由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从2004年8月到2013年9月,原董事长毛志刚曾手握成都银行帅印长达九年。成都银行在招股书中提示:“本行可能面临声誉风险”,其称,可能因为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遭受负面评价,从而导致本行的业务开展及经济价值受到不利影响。

  二、媒体报道量概况

  (一)、媒体报道量

  据新财富舆情中心监测数据显示,11月15日0时至12月16日14时,媒体共发布成都银行相关报道共36篇。其中,今日(12月16日)报道量最大共6篇;其次12月15日,共5篇。媒体报道总量统计图:

  (二)、媒体活跃度排行

  据新财富舆情中心监测数据显示,监测时段内,共有23家媒体发布成都银行相关报道,报道量最大的是新浪,5篇报道累计转载32次;报道量排在第二的是四川日报网,3篇报道累计转载6次。值得注意的是,搜狐的2篇报道累计转载113次,成为单篇报道转载量之最。媒体报道总量统计图:

  (三)、媒体活跃度排行

  据新财富舆情中心监测数据显示,成都银行的媒体报道量在12月15日和16日两天出现爆炸式增长,导火索主要是成都银行原董事长毛志12月15日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死缓。成都银行敏感报道分析图:

  关键词一:执掌帅印九年 倒在上市“前夕”

  2004年8月,时任成都工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毛志刚“临危受命”,担任成都市商业银行董事长。他从处置不良资产开始,耗时4年把成都银行通过信托计划再次成功剥离了10亿元不良资产。2008年,“成都市商业银行”更名为成都银行。2008年末,成都银行资本充足率上升到17.62%,核心资本充足率也达到16.55%。截至2013年末,总资产为2607.82亿元,位居西部地区城市商业银行第一位,净利润为29.7亿元。作为成都银行上市的“推手”,毛志刚掌印成都银行9载后倒在上市“前夕”。

  关键词二:非法收受600余万股

  毛志刚在担任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银行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取得贷款、处理不良资产、承建计算机及装修业务等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260万元,同时还收受622.33万股成都银行股份(案发前已收受红利等共计人民币745万元,港币20万元,美元2万元)。昨日,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毛志刚622.33万股份有可能是“股权代持”。也就是说,毛志刚名义上持有14万股成都银行股份,实际上其余600多万股在别人名下,但归毛志刚所有。

  关键词三:成都银行IPO面临声誉风险

  2012年4月6日,成都银行向证监会递交IPO申请,但随后上市遭遇延期。2014年6月23日,成都银行再次向证监会提交IPO招股书申请。在这份招股书里,成都银行在董事变动情况一栏里做出说明,本行原董事长毛志刚涉嫌受贿,已由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成都银行在招股书中提示:“本行可能面临声誉风险”,其称,可能因为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遭受负面评价,从而导致本行的业务开展及经济价值受到不利影响。

  三、各方观点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毛志刚622.33万股份有可能是“股权代持”。也就是说,毛志刚名义上持有14万股成都银行股份,实际上其余600多万股在别人名下,但归毛志刚所有。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自从银监会要求中小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后,中小银行面临资本冲击的压力不断增大。

  西南财经大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刘璐:目前地方债风险较大,对于与地方政府关系密切的地方性商业银行而言,一旦地方经济出现下滑,产生债务危机,其首当其冲会受到冲击。

  开源证券高级策略分析师杨海:现在区域性金融机构并不是立足本地来做,而是想将自己做大做强,急于向全国布局,因此其风险点也在增加。之前监管层给过其区域性定位,但现在都在竞争、比拼规模,而规模越大,风险就越大。相对其快速的扩张速度而言,其管控风险能力有限。

  毛志刚简历:

  曾获中国银行业年度人物

  1998年8月--2001年4月 成都市经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2001年4月--2001年8月 成都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成都市安监办主任

  2001年8月--2002年2月 成都市政府副秘书长;成都工业投资经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2年2月--2004年2月 成都市政府副秘书长;成都工业投资经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4年2月--2004年8月 成都工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4年8月,毛志刚转任成都市商业银行董事长,并在2009获得中国银行业年度人物。

  2013年8月免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2013年09月成都银行原董事长毛志刚被“双规”。

  2014年04月成都市检察院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行长毛志刚以涉嫌受贿罪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2014年6月10日 毛志刚被提起公诉。

  2014年12月15日 成都中院宣判,毛志刚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新财富舆情中心 傅静 王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