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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会前夕九龙山股东内斗再起

本文章来源于2012年12月21日证券时报第公司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平湖九龙山称海航置业无权召开股东大会,保留起诉权利

  证券时报记者 靳书阳

  九龙山(600555)股东间的矛盾愈演愈烈。就今日海航置业将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改组董事会一事,平湖九龙山声称海航置业无权召开股东大会,并就其与海航置业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进行了详细说明。

  平湖九龙山认为,海航置业在双方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没有得到完全履行的情况下,要求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改选董事会、监事会的行为,违反了双方协议的约定,并保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平湖九龙山表示,2012年3月7日,平湖九龙山与海航置业及上海海航大新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九龙山收购协议之一股权转让合同(A)股》。根据约定,总共股权转让款项约人民币13.93亿元,最迟于2012年5月25日前付清。截至目前,平湖九龙山实际收到的A股股权转让款约为8.59亿元,尚有约5.34亿元未收到。

  2012年3月7日,九龙山外资股东RESORT PROPERTY INTERNATIOANAL LTD与香港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九龙山收购协议之二股权转让合同(B)股》。根据B股协议约定,总共股权转让款项约美元4200万元,最迟于2012年5月25日前付清。截至目前,RESORT PROPERTY INTERNATIOANAL LTD实际收到的B股股权转让款为零元。

  上述两份协议同时约定,在股份已过户变更登记并且股权转让款已全部支付后的15天内,改选董事会及监事会。股权受让方有权提名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及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有权提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2012年6月,海航置业与平湖九龙山商讨,提出剩余股权款项由平湖九龙山以委托贷款、无担保方式向海航置业提供资金援助,且不收取任何利息,或者进行分期付款。经多次Email、函件来往讨论,最终无果。

  公开信息显示,海航置业12月5日重申其已按合同规定,分期用现金支付了九龙山的A、B股转让款合计16.9亿元。海航置业于10月23日,以书面方式向九龙山董事会发出《关于召开九龙山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的通知》,并提交了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的提案。九龙山董事会及监事会先后拒绝召开。在此情况下,海航置业决定自行召开九龙山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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