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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法治化首先要求政府讲诚信

本文章来源于2012年12月12日证券时报第专题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吴志攀:

  证券时报记者 董宇明

  在12月8日的第三届“上证法治论坛”上,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吴志攀指出,金融是国家崛起的命脉,没有强大的、稳定的、可持续发展的金融业,国家不仅不可能崛起,甚至也不可能保持基本的稳定,而金融市场要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就必须高度法治化。

  吴志攀认为,归根结底,信任是一个社会文化问题,而文化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因。在我国,确实存在着较严重的诚信问题,尤其缺乏横向的信任,两个不熟悉的社会成员之间要建立起充分的信任,要比英美社会难得多;但是我们有着很好的纵向信任,群众相信政府,相信大银行,相信国企,相信中央。所以,中国社会的信任,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始终保持政府、大银行、大机构的信用。资本市场的诚信建设,首先就是要求政府要保持诚信,要严格遵守市场的规范和法律办事,要考虑老百姓利益,不能为某个或者几个集团牟利。如果破坏了这种纵向信任,我国资本市场就很难稳定,当前发展资本市场的当务之急,就是要特别认真对待这个问题。

  他指出,信任度再好也不能保证没有“魔鬼”出现。资本市场的利润恐怕是最高的,所以资本市场出现违法行为的几率,理论上也会是最高的。在这种背景下,就必须有高度的法治,而且必须公平、严格执法,使得违法的成本远高于违法收益。他指出,我国有一个传统是法不责众,导致很多情况只是对个人进行制裁,很少制裁相关机构,一个案子如果牵涉面太广,涉及的层面太多,执法就会比较宽容温和,长期以来,导致很多人存在侥幸心理,法律的权威受到了影响,这种情况以后要尽量杜绝。

  吴志攀还表示,建设法治政府也是一个关键工作。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有很大功劳来源于政府,但是政府的界限应更为清楚,政府起到守法和执法的作用,在法律面前不应有特权,不应有超越法律的政府,我国离这个目标还有一段距离。同时,我们还要认识到,要建设一个完善的法治政府,国家才有完善的体系,才能规范执法,严格执法,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要害在这里,希望也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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