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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盛案最高赔付率达88%来源: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8日 06:59 | 作者:刘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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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代理东盛科技案共八位股民,起诉额共565802.67元,约定赔付率88%,即50余万元。这在该案的同类其他案件中是最高的一组,也是目前证券民事赔偿案件中赔付率较高的比率之一。 据不完全统计,从2001年起至2012年12月,大约有12000多名投资者做了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民事赔偿案件的原告,涉及起诉标的约在12亿元左右。其中,涉及约70多家因虚假陈述被处罚或被制裁的上市公司被诉,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等几家国际著名审计机构,也被列入被告中,亦有少数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行为人列为被告。 统计显示,目前标志性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有东方电子案、银广夏案、科龙电器案、大庆联谊案、生态农业案、杭萧钢构案等,这些案件均以结案或在审,涉及有管辖权或指定管辖的中级人民法院48家中的30多家。在这些案件中,自彭淼秋诉嘉宝实业案获得首次赔偿以来,上述案件中起诉原告,大约95%以上的人通过和解或判决,获得了赔偿的现金或股票。 (刘雯亮)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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