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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居适度:小康新标杆来源: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9日 06:17 | 作者:王瑞霞;张达
本文章来源于2012年11月19日证券时报第对话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 王瑞霞 张达 十八大报告提出,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小康社会百姓居住条件会如何改善?作为一份纲领性的文件,十八大报告对此没有明确的表述,然而,从十八大报告有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论述中,我们还是可以得到些许启发。 十八大报告中有一段话令人印象深刻:要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住房无疑是城镇居民最重要的生活空间,所以,按照“宜居适度”的原则推进康居工程应是大方向,也是未来我国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新指向标。 数据显示,我国人均居住面积2007年时为27.8平米,而2011年达到32.7平米,年均增长1平米左右。如果按照这个增长速度,到2020年,从人均居住面积上实现康居应该不是什么难题。 然而,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宜居适度”,却不是仅靠增加“平均面积”就能解决的。 且让我们冷静地看看现实吧:当高楼林立而绿地面积不断减少,人们被迫在节假日远赴郊区呼吸新鲜空气;当一场暴雨就能让屋顶漏水,家里变成水帘洞;当乔迁新居的喜悦还没来得及充分享受,就发现不得不另觅他处租房才能找到合适的幼儿园……凡此种种,怎么称得上“宜居”呢?一边是房屋空置,天黒后小区内灯火寥寥,一边是祖孙三代挤在老房里盼拆迁;一边是容积率超低的豪华别墅,一边是进城民工的破旧棚屋……这样的人均面积即使达标,又如何称得上真正的“适度”呢? 宜居,理应包括小区环境优美,住宅质量过关,配套设施完善,建材绿色环保等内涵。 适度,理应既要注重控制开发强度,使房地产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又要放眼于全面提高城镇居民住房的舒适度,特别是让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得到改善。 那么,“宜居适度”康居蓝图如何变成现实?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有很多理性思考。 针对宜居,朱中一建议,地方政府应加强房地产开发的长远规划,将生态文明建设与房地产开发统筹考虑;房地产开发商要更多地开发绿色环保型住宅,使用节能材料,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在经济政策上给予支持。 至于适度,朱中一提出,应加大住房改善型需求的支持力度。对于原来居住面积小、收入不是很高又想改善居住条件的家庭,在其卖掉旧房买新房时,可以通过税收优惠等方式,让其有能力购买新房。对愿意在城市落户的农民工,可以将其农村宅基地及房产作为资产进行流转,提高他们在城市购房或租房的支付能力。 以“宜居适度”作为新标杆,将促使住宅建设从重增速向重质量转变。如何在康居建设过程中践行这一理念,仍需各方共同努力。 本版摄影:周晶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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