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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材料仅半个月 首批三基金境内子公司获批

本文章来源于2012年11月19日证券时报第新闻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 刘明 孙晓霞 余子君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嘉实、工银瑞信、平安大华三家基金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子公司的核准批复,成为首批三家成立境内子公司的基金公司,这距11月1日首批公司上报材料仅半个月。

  据悉,嘉实、工银瑞信、平安大华申请设立的子公司分别为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均为基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亿元,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在深圳市,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上述基金公司子公司正在办理注册登记的相关手续。工银瑞信基金公司董事总经理郭特华女士将兼任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瑞信基金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库三七兼任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自11月1日证监会开始正式施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后,公募基金公司已可通过设立子公司来投资“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11月1日当日,嘉实、工银瑞信、平安大华等四家基金公司向证监会相关部门首批递交申请材料。相比基金公司较长的审批时间,这些子公司的设立申请在短短的半月内迅速获批。

  据了解,基金公司通过设立子公司开展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可以投资于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及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三大领域,打造更广义的投融资平台,有助于大力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

  基金公司上述子公司的设立,代表着基金公司的投资领域将从传统的二级市场延伸到一级市场。同时也标志着基金管理公司向现代财富管理机构的加速转型,在更广阔的市场上参与竞争。据悉,嘉实已在特定客户管理业务方面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和布局,并将于近期向市场推出一系列投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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