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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保监局:争取在前海开展自保公司试点

本文章来源于2012年11月01日证券时报第机构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昨日从深圳保监局了解到,该局正就前海保险政策争取中央有关部门的支持,其中包括在前海开展自保公司试点、引进境内外再保险公司与再保险经纪公司进驻前海等。

  自保公司即自营保险公司,主要为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保险服务,是企业自保的形式之一。

  在国务院批复的前海“22条”先行先试政策中,提出过“支持前海试点设立各类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创新型金融机构”,深圳保监局与深圳市政府正共同研究政策的落地。

  此前,深圳已经争取到了前海国际航运保险业务营业税的免税政策。自2011年1月1日起,注册在深圳市的保险企业向注册在前海合作区的企业提供国际航运保险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免征营业税。现在已经有一批保险公司入驻前海合作区,如前海人寿、太平保险集团旗下的太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昨日,深圳保监局发布了2012年前三季度该地区的经营数据。前9个月深圳保险市场累计实现保费收入308亿元,同比增长10.3%。其中,产险市场实现保费收入118.4亿元,同比增长12.4%;寿险市场实现保费收入189.6亿元,同比增长9.1%。深圳保险市场保险法人机构增加2家至17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新增5家,总数达到66家;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1.45万亿元,位居全国第二。(潘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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