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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双喜临门 大股东增持又注资来源: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31日 06:49 | 作者:柴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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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将继续增持累计不超过3.08亿股,2013年兑现注资承诺 证券时报记者 柴海 国电电力(600795)今日发布公告,公司大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增持公司股份1110万股,并还将继续增持累计不超过3.08亿股。同时,国电集团将再次兑现承诺,将其在新疆及其他区域符合条件的资产注入公司。 根据公告,国电集团于10月30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买入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110万股。增持前国电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9.72亿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的51.78%,本次增持后国电集团直接持有79.83亿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的51.85%。国电集团还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在关于国电集团继续履行承诺事项的公告中,国电电力再次描述了大股东曾经做出的承诺,2010年4月,国电集团承诺将国电电力作为集团发电业务的整合平台,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通过资产购并、重组等方式,将国电集团发电业务资产注入国电电力。国电电力将成为国电集团发电业务的载体,从而消除国电集团与公司的同业竞争。同时,在将发电业务资产注入公司过程中,国电集团在发电业务项目开发、资本运作、资产并购等方面也将优先支持国电电力。 截至目前,国电电力在完成非公开增发收购国电集团持有的江苏公司80%股权后,又陆续通过公开增发收购了国电集团持有的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50%股权、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国电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20%股权。逐步实施着国电集团的资产注入承诺。 国电集团表示,还将继续履行该承诺,2013年上半年,国电集团将进行注资工作,拟将国电集团拥有的新疆及其他区域符合条件的资产注入国电电力,支持国电电力做优做强,进一步解决与国电电力的同业竞争问题。 同时,国电集团还将按照2010年2月的承诺,继续持有其以国电江苏公司80%的股权认购的国电电力向其非公开发行的14.4亿股股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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